示范项目案例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介绍
1.项目具体运作模式
一期项目为医疗中心项目,采用移交-运营-移交模式(TOT模式)。已开工建筑、装饰工程仍由原报建、代建及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经政府协调直接转让给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SPV1),合作期限暂定20年。已投资本息按审计价由SPV1按实支付。在项目运营期间内,由中医院负责核心医疗部分的运营及管理,政府基于绩效考核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的费用;由SPV1负责非核心医疗部分的运营并取得相应的收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由SPV1按既定的移交标准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门移交。
二期养老康复中心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DBOT模式),政府提出规模、时间、需求等项目建议和要求,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SPV2。由SPV2负责设计、可研、立项、招标及建设全过程,建设资金由SPV2筹集、支付。合作期限暂定20年。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均由SPV2负责。项目主要采取使用者付费方式付费,同时,政府基于绩效考核的标准,拟给予SPV2一定年限内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指派如东中医院作为该项目的医疗服务支撑单位,必须为该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SPV2根据双方协议的优惠价格结算服务费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由SPV2按既定的移交标准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门移交。
2.项目付费
一期医疗中心项目,SPV1通过非核心医疗部分的运营管理(包括药品供给、医疗器具设备采购、物业、食堂、超市、停车场及其他后勤等)从使用者方面获得运营收益以及政府基于绩效考核的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收益。
二期养老康复中心项目,待项目建成之后,SPV2通过运营管理从使用者方面获得运营收益。同时,政府为促进和保障二期养老康复中心项目的健康运营,拟基于绩效考核的标准,在项目运营的一定期限内,给予SPV2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细节由政府和中标社会资本协商确定。项目公司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收入和补助收回成本,并获得一定额度的回报。
(二)投融资结构
一期医疗中心项目总投资约为7.1亿元,二期养老康复中心项目首期项目投资暂定2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于两方面:
1.项目资本金亿
一期项目资本金约占SPV1总投资7.1亿元的30%,即2.13亿元。社会资本按照股份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政府方以货币或实物资产出资。
资本金的到位次数及时间应满足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融资要求以及法律规定为原则。PPP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合资双方按照各自认缴的持股比例同步缴纳到位。政府方由如东县政府授权如东县国有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
二期养老康复中心首期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程序与一期项目类似,具体细节待确定中标投资社会资本后,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协商确定。
2.一期项目,项目公司向银行融资4.97亿元,投融资结构如图3所示:
二期养老康复中心首期项目的投融资结构与一期类似,具体细节待确定中标投资社会后,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协商确定,投融资结构如图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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