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PPP复合式投融资模式

作者:知乎 发布于:2016-04-27 08:47:52 来源: PPP政策解读


  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版)》,鼓励BOT、BOO等多种形式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 个PPP 示范项目,其中,新建项目8 个,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22 个,总投资约1800 亿元。


  政策的细节就不说了,说下两个政策我理解的重点


  项目发起: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发改委要求各地发改委2015年1月起按月报送PPP项目,建立发改委的PPP项目库。(项目拿到发改委批文、财政批文并进入PPP项目名录是项目合法性的关键)


  项目范围: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


  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


  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


  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项目范围很宽,符合预期,PPP模式推广的重点就是让社会资本承担些风险,然后把政府补贴部分期限拉长,跟BT比有点换汤不换药的意思)


  采购方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法选择项目合作伙伴。(招投标条例)


  项目运作方式:


  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BOT、BOOT等模式推进。


  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开展创新: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及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并灵活运用多种PPP模式,切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政策的重点是有些没有现金流的项目可以变相创造现金流,比如过江隧道,政府可以逐年购买公共服务嘛,跟污水处理差不多的)


  项目回报:明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


  项目风险分担: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承担。


  政府补贴: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部分项目补贴财政列入预算文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