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改革, 全面推进批量集中采购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
政府采购产品价格高,一直饱受社会争议。为此,山东省通过试行批量集中采购,汇集所有省直部门同类产品采购需求,利用需求量大的优势降低供应商利润空间,用规模谈价格,并将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增强采购活动的透明度,用公开促监督,采购价格大幅低于同期市场价格。2014年,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济南市首次对11000台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在前期经过充分论证和策划,以需求和物有所值为目标,通过公开招标,最终平均中标价低于市场价15%,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也为如何降低采购价格提供了有效借鉴。由于价格优惠,品质上乘,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赞许,淄博市、枣庄市及51个省直部门先后跟单续采。截止2014年底,签订合同已达3万多台,比初次批量采购总量增长了1.7倍,共节约资金1200多万元,有力回应了政府采购价高质次的传言。今年我们又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和范围,将打印机、投影仪、复印纸等纳入批量集采,并适时研究推出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平台,即网上超市,方便预算单位的日常零星购买,加大采购价格的公开透明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解决反映通用货物零星小额采购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2014年,我省财政厅出台《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川财采〔2014〕63号),在省本级取消协议供货采购,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商场直购和批量集中采购。《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主要就批量集中采购的适用范围、委托代理协议签订、采购计划申报及实施、签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商场直购和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引入市场竞争,对于防止协议供货采购"质次价高",遏制协议供货采购中存在的不规范采购和商业贿赂行为,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