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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以身份证号作为个人唯一税号

作者:张武明 发布于:2015-03-06 11:22:33 来源:江西日报

   背景:个人所得税是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之一。我国自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2006年1月和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相继调整至1600元和2000元;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再次调整至3500元。而近几年,国民收入水平和物价又发生了较大变化。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税务总局就提高个税起征点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适时提高个税起征点。网络上曾经有过讨论,很多网友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至5000元左右。另一方面,由于全国各省市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国民个体收入差距较大,建议实行有区域差别的个税起征点。可根据各省市区人均收入水平来确定个税起征点,其差额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税务总局在调研的基础上,报国务院批准。
 
  此外,考虑到有些人通过规避、瞒报等手段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建议推行个人唯一税号制度,以身份证号作为个人唯一税号,统一录入包括税务、金融、司法在内的管理系统中。在经济活动往来中,将是否按照法律要求缴纳个税作为个人诚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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