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构建政采大市场 推进操作机制创新
作者:通讯员李喜洲 方莹莹 发布于:2014-12-02 16: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重大项目作为采购重点
截至2014年10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实施政府采购451次, 完成采购预算21.7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8.9亿元,节约资金2.83亿元,节支率为13%。
今年采购中心继续以抓好重大项目采购为重点,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投入项目实施了集中采购。
采购中心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和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教科书、喀什地区普通高中教学设备等重大项目以及2014年度第二期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和自治区本级会议服务定点宾馆的集中采购。
通过构建政府采购大市场和推进操作机制创新,提升了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基础工作日趋规范
采购中心通过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日趋规范。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和领会74号令,结合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会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分析探讨,为74号令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是进一步规范基础工作,研究编制招标规范文本,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过程中公告格式内容、操作规程、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
三是完善电子档案,规范存档内容。统一规范归档资料的内容格式,健全档案审核、立卷、归集、贮存和管理制度,完善电子档案系统,对档案资料进行完整、准确、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方便档案的查询与调阅。
四是针对采购中心人员变动,对内部分工重新进行调整,在原"分段式"操作的基础上,增加了招标文件审核环节,对资质审查及文字内容严格把关,强化了采购中心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工作机制。
调研批量采购试点品目
政策功能日益突显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要求,大力推行国家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的制定中体现具体落实政策功能的措施,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策性扶持。
在公务用车采购中,坚持购买国产汽车,严格控购大排气量越野车采购;在软件采购中,坚持购买正版和国产软件,积极扶持国内软件业的发展;在技术和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支持民族产业、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缓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融资难问题,采购中心积极探索信用担保融资创新模式,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与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建立了融资平台合作机制,通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政采贷"项目,扩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履行踏实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财政厅")《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机关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和部署,对照采购中心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进一步细化了标准,明确了各工作岗位和部门的职责。对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做到抓细抓实、无缝对接,严抓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和监督落实,明确了绩效考评联络人员,完善了QQ群等联络平台,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了绩效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加强沟通提升服务水平 一方面深入调研座谈,不断改进业务工作质量。分别召开了2014年度定点印刷、公务用车、公务车维修、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入围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广大采购人及供应商意见建议。
在总结2014年度协议和定点联动采购中存在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价格执行、合同履约及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变革创新研究,规范操作,优化程序,建立了切合联动采购发展的工作机制,为共同做好2015年度全区联动采购项目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三民"活动的开展,做好首批深入基层人员 "一对一"互助帮扶工作,以保障驻村人员无后顾之忧,"三民"活动顺利开展。
以媒体传播促进信息公开透明 一是公开评审专家名单,以接受监督。二是通过多种媒体公开采购信息和采购流程。三是切实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政府采购信息报》以及其他报刊杂志对事关民生、教育、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型项目进行报道。通过信息宣传,推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程度,加强了社会透明度,使公众更加了解和信任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了和谐采购氛围。
对推进批量采购确定试点品目进行调研 针对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对批量采购试点品目及标准方面加强政策研究和调研。
通过调研探讨批量采购标准、预算编制、支付手段、货物配送和售后服务以及共性和个性需求等相关问题。完成了对批量集中采购可行性调研报告。以期通过批量采购规模的独特优势,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真正体现规模经济竞争机制在政府采购中的优势,解决办公自动化协议供货部分品目价格虚高问题,使政府采购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水平
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着更重要的工作责任和改革任务,采购中心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判新形势、切合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在财政体制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职责和肩负的使命,认真开展好以下工作。
强化措施 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宣传座谈,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采购意识;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及业务水平;吸收和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共同提高;对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适应政府采购工作新变化,充分参与其中。切合不同层面的培训需求,充实内容,丰富形式,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采购队伍。
研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国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借鉴近年来推行公务车保险、公务车维修、会议定点服务类项目的经验,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与途径。
一是调研公众需求,研究通过购买形式提供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二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程序和相关制度要求。三是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体制,全方位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研究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奠定基础。
推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试点 以调研报告为前提,重点研究批量采购参考标准制定、预算编制、支付手段、货物配送和共性需求产品价格区间设置等问题,选择合适的品目做好试点前的准备工作。以商用计算机(台式、便携式和服务器)为切入点,通过发挥批量采购的优势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确定并归复其商品本身的属性和价格,进而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
以"示范窗口"为抓手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服务意识、树文明窗口形象。围绕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从政府采购机制和制度建设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便捷服务、高效服务,展现文明服务和良好的窗口形象。强化内外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职责和职能,优化工作细则,规范操作规程,强化内控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做好区域联动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对区域联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改革创新部分研究后续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邀请采购人代表及联动地州市,分别对2015年度公务车采购、公务车维修、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定点入围企业签约的合同条款细化和修订,抓好对合同履约、价格执行后期服务监督检查,保证采购质量。通过"深入基层、找准问题、征求良策、完善制度",为完善自治区区联动采购资源共享机制提供依据。
积极推进政采电子化 针对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低影响资源共享的突出矛盾,积极与监管部门、系统开发方加强配合,采取"生长式"的开发模式,实现区域统一和各地市灵活的有机结合。研究制定适合全区规范化业务操作工作流程,统一范本等文件,加强沟通,规范操作,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
健全适应政府采购特点的风险预防机制 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以增强责任意识为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适应政府采购特点的惩防体系。
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邀请驻财政厅纪检监察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二是设立"意见箱",公布政务、办事时限和服务监督电话,建立"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机制。三是不断增强依法采购理念,提升依法采购水平,打造政治合格、素质过硬、免疫力强的政府采购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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