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四项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
作者:黄亮 发布于:2014-12-05 10: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实现"阳光交易",四川省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监督。
多方监督机制。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会群众代表等作为社会监督员,让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监督。
全程监督机制。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期准备、交易文件会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质疑投诉处理等交易各环节纳入社会监督范围,把社会监督贯穿交易活动全过程。
全面监督机制。将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投标人(竞买人、受让人)、中介代理(拍卖)机构、评委、现场监督与工作人员等作为社会监督对象,把社会监督涵盖交易各方参与主体。
监督回避机制。社会监督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的交易项目的监督,不得干预正常开评标,不得发表与监督职责无关的言论,保守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秘密,确保社会监督活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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