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政府购买“三不管”楼院管理服务
作者:吴少华 发布于:2014-12-08 16: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4年12月3日,《兰州市"三不管"楼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兰州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施行,试行期一年。《办法》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街道为单位,将街道辖区内"三不管"楼院和小街巷卫生保洁、秩序维护、车辆停放整体打包委托给专业化的物业企业,并由政府财政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今后,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将"三不管"楼院的整治改造经费和物业管理补贴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不管"楼院是指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致使原有管理主体变更或消失,以及产权多元或产权不明晰等原因,造成无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无建设主体单位管理、无业主委员会管理的楼房院落。今后,兰州市各县区政府将为"三不管"楼院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建立"三不管"楼院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规定,今后,"三不管"楼院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楼院长接受燃气、水务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手续费。同时,专业经营单位也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楼院长代收费用,不得因拒绝代收费而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对没有围墙和门卫值班室的"三不管"楼院,在整治改造中进行合理封闭,修建门卫值班室,安装安防监控设施。积极协调在"三不管"楼院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警务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社区警务用房从社区办公用房中调剂,或者由规划、建设等部门协调解决。
"三不管"楼院基本为老旧楼院,房屋"疾病缠身"后如何花钱"治病"是难事。《办法》规定,"三不管"楼院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机构将不为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对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导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三不管"楼院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规模较小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条件或不愿召开业主大会的,由业主按幢、单元等推选楼院长实行自治管理。(吴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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