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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高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12-08 16: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比《北京市2014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新目录将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此前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00万元以上(含),提高到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而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消防装备和云计算服务则被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范畴。在服务类采购中,新增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和票务代理服务等。

  同时,新目录还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和调整,例如,新一期目录货物类中,电气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等,提出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含)为项目采购,而上一期目录要求的则是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为协议供货,100万元以上(含)为项目采购。

  在服务类采购中,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及保险服务等采购类型,也由之前的单项或批量小于30万元为定点服务,30万元以上(含)实行竞价,提高到现在的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为定点服务,50万元以上(含)实行竞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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