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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支持科技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1 14:38:00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近年来,厦门财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坚持优化科技投入结构,不断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有力推动了厦门市科技事业发展。
    一、规范资金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近年出台多个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资金用途、各方责任和义务、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程序和拨付时间、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建立起基本覆盖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科技资金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心,重点支持厦门十大千亿产业链(群)发展,主要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基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海洋资源利用等领域。

  二、投入方式多元化,资金拨付全程可控。近两年,财政与科技等部门在科技与金融结合领域推出了与市场机制结合得更为紧密的科技扶持方式,以财政科技资金为引导,撬动银行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组建了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科技担保分公司,专门为厦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初创期企业。项目立项采取独立第三方评审制度和网上公示制度,实施过程中每年至少现场监理一次,根据验收结果确定项目尾款拨付。2014年初步建成财政资助项目管理系统,通过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联合查重,为防止单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各类科技专项资金资助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三、推进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科技等部门预算中30%的项目资金纳入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由各部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将科技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经费开支范围和经济效益等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项目执行和验收过程中的经费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选取2-3个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和监察的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申报、评审论证、立项、监理和验收过程。

  通过科技资金的引导支持,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厦门各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所研究报告,2013年厦门市在19个副省级(含)以上城市中,城市创新能力排名第8位。2013年厦门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2件,是全省的3.3倍、全国的2.3倍;全市高新术企业820家,占全省一半,实现工业总产值2162亿元。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产业化基地、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拥有视听通讯、钨材料、软件、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器、生物与新医药6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财政科技资金在推动信息惠民、医疗卫生、公共交通、食品安全、节能减排、文化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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