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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取得实效

作者:周建萍 发布于:2014-12-12 18:27:00 来源:新乡日报
  历时半年试水,西宁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至目前,15个试点项目均已确定承接主体,签订了“政府花钱购买服务”的购买合同。

  12月8日,据西宁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西宁市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规范程序,竞争择优,最终在全市选取餐厨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和残疾人康复等15个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项目。目前,这些试点项目已全部确定承接主体,并签订了购买合同,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根据《2014西宁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西宁市财政部门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了操作细则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程序及购买服务资金的拨付,对承接主体提供项目的服务标准、质量、条件、方式、考核监督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实施。与此同时,西宁市还灵活采用公开招标、委托、定额补助等合同方式,简化采购方式和审核程序。对社会力量发育程度较高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如城乡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对法律援助、文艺团体公益性演出等不具备竞争条件或处于探索阶段的项目,采取委托、定额补助的方式开展购买服务。

  对政府购买实施的试点项目,购买主体会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项目名称、购买服务范围、承接主体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所购买的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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