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德城区扎实推进政府“阳光”采购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6 17:01:00 来源:德城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把握新形势,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新要求,切实加大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今年以来,全区政府采购金额2.29亿元,节支率达19.52%。
今年初,我区出台了《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城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使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程序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监督处罚更加到位。为最大限度提高服务效率,节省采购时效和采购环节,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定点采购制度,单次采购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计算机、PC服务器、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实行协议供货方式;单次采购10辆以下同品牌的轿车或旅行面包车采用定点采购方式采购。对协议供应商和定点采购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
在采购过程中,我区监察、审计、住建、财政、公证、招标人等单位配合密切。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招标前,专家论证,确保招标文件内容的公平性、公正性、无倾向性、无排斥性。开标时,在市政务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审核招标文件,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评委依法独立评审,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标结论,公证处现场公证并致公证词。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审计部门依法负责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监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招标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公示,确保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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