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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决定取消审批项目96项和20个子项

作者:陈晓波 王永刚 发布于:2014-12-19 10:28:00 来源:云南日报

    云南省代省长陈豪12月15日主持召开了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审批项目96项和20个子项。会议强调,加大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云南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云南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要坚定不移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要在抓好省政府已明确的简政放权措施落实的同时,抓紧研究提出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新一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的具体措施。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研究制定权力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研究制定责任清单;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研究制定负面清单。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加强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规范化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目录。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要强化“接、放、管”,确保国务院下放的审批项目切实承接到位,该放的权力切实放到位,该管的事情切实管到位。要密切关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及时在云南省落地实施。会议强调,简政放权改革任重道远,要不松劲、不懈怠、重实效,防止“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聚焦地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重拳,通过建立、规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打造公开便捷服务平台,构建激发企业活力的长效机制,给市场让出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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