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加强源头控制 落实五统一编制原则
截止到11月底,石家庄全市完成采购规模75.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51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完成48.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33亿元,资金节约率达4.7%。这样一组数据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该市政府采购工作报告上看到的。
对于采购规模如此大幅度的增长,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力斌介绍到,今年以来,该市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积极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汇报、统一审查和统一批复"的五统一编制原则,将部门上报的政采预算建议计划对照2014年部门预算专项、专项项目支出和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逐项进行两轮审核,保证了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努力实现采购项目应编尽编。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刚性,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探索推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在《政府采购法》框架下,通过纳入协议采购目录、邀请招标等形式,简化招标程序,鼓励、引导市直部门(单位)优先采购全省河北省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业企业发展;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环保、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等规定,在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中,规定凡采购属于环保节能清单内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招标采购项目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环保节能要求,并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三是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在招标采购中,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参与,积极促进石家庄市经济转型和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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