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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四举措治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

作者:罗道胜 发布于:2014-12-25 21: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今年以来,宁都县采取四项措施治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等问题,有效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截止今年11月,该县共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171项,交易活动成交总额达25318万元,为政府节资增效4907万元。

  关口前移,严格资质预审。该县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全部采取"合理低价评审抽取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所有投标企业严格资格审查。外来投标企业实行企业备案制。统一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登记备案。本地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制。对企业的实力、业绩、诚信、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考核。

  实行"黑名单"制度,架起"高压线"。该县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架起"高压线"。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为他人提供资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偷税漏税、转包、分包工程和在建设工程中管理混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企业,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取消其参与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今年前11个月,全县先后有2个企业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有1名评委在评标时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评标资格。

  突出重点项目,实行评摇结合。为解决"摇号中标"在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弊病,着力提高技术标评审要求。该县规定:对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采取摇号中标的方法直接产生投标施工企业;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采用先评技术标,确定入围企业,然后进入评审程序。

  设立履约保证金,提高违规风险。为防止企业借资质围标串标,该县严格督促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此提高违规风险和成本。为防止中标企业中途转包工程,该县规定,施工企业已有一个工程或一个以上在建的,不再参与下一个工程的竞标,防止因施工能力跟不上而将工程转包出去。与此同时,对该企业在建的工程全程进行严格监督。通过实施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企业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工程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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