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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全省首家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开通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4-12-25 2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快用微信扫描'泰安政府采购'的二维码,以后在外出差也可以随时随地的了解泰安政府采购的信息了。" 12月19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的"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观察到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代表在发布会上都纷纷拿出手机扫描,成为了该平台的粉丝。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刘国琴、泰安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邓继胜主持会议。

  信息公开将向多元化发展

  "泰安市政府采购工作一直富有首创精神,早在《预算法》修订之前,就已经实现了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全方位公开,不仅符合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大方向,也充分体现了泰安政府采购的前瞻性,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都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刘国琴在发布会上表示,作为山东省第一家、全国第四家的"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的正式开通运行,是对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又一次重要尝试。采用无线网络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代表着今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的新趋势。

  刘国琴强调,希望该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把它打造成为财政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使政府采购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李诚实在会上也表示,"经过2个月的开发建设,泰安建成了山东省第一个地级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网站与微信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信息同步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延伸信息服务内涵、促进信息充分对称的一次重要探索。政府采购做为财政联系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为用户和群众提供免费、实时、准确、方便的信息服务,是应尽的职责,也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客观需要。

  网站与微信平台数据实时对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预算法》做出的明确规定。自去年以来,泰安市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导向,有序推进"透明财政,阳光采购"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在纵向上实现了对采购需求、采购信息、采购文件、评审结果、采购合同的全流程公开;在横向上,实现了对政策法规、监管制度、违规处罚和供应商、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得到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各届的充分肯定。

  "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群体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监管部门以及关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界群众等,公开内容除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示等信息外,还绑定办公应用平台,向评审专家、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采购专管员等特定群体发布通知通告,提供政策解读,开展业务培训等服务。该平台借助先进的无线网络媒体和"聚合引擎"开发技术,对政府采购信息实施动态采集、实时推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点对点应答、在线留言和问卷调查等功能,用户可以对监管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随时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平台向全体用户或单个用户作出回应,从而实现信息的交流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邓继胜向记者介绍到。

  记者打开"泰安政府采购"微信界面了解到,该平台展示设计了九项信息查询功能,同时绑定了办公应用平台和微网站,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关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界群众。只要通过手机和其他移动终端关注"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的公众服务号,或者直接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查询、了解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真正搭建起信息发布和交流互动的"微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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