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政府采购协同发展情况的发言
作者:王学国 发布于:2015-01-05 16: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学国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完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加快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因此,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大势所趋。
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不意味着削弱了政府采购的行政职能,而是优化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发展渠道和空间;正确处理平台建设与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将会取得双赢的结果。下面,我将简要介绍洛阳市的做法,供与会的各位同仁参考。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挂牌成立,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整体划入,实行"化学整合",已成功运行两年。借助平台整合,加强了基本建设,扩大了业务场所,配置了视频及语音监控系统、计算机自动抽取及语音通知系统、指纹识别机及门禁系统、全方位电子监控系统、电子网银系统、招投标电子化系统等,从区域上保证了开、评标区相对隔离,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互不见面;从设计上保证了开标前网上投标报名和专家抽取的保密性,实现了"开标全公开、评标全封闭、监控全覆盖、交易电子化"的工作格局。政府采购业务进入"平台"后,形成了业务指标连年递增的良好态势。2013年,完成采购项目371个,成交额15.75亿元,2014年完成采购项目484个,成交额23.48亿元,采购项目同比增长30%,成交额同比增长49%。
一、在管理体制上 ,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是保留了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牌子",集中采购机构的主体地位与整合前无变化;二是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责不动摇;三是财政局联合监察局建立了行政监督员库,第三方现场监督得到加强;四是建立了市纪检部门驻场纪检监察室,行政监察有了抓手。
二、在经费保障上,保持了政府采购的公益性。除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的采购项目继续实行完全免费之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凡是按程序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作的,其代理费、评审费等也纳入市财政预算,严格遵循非营利性原则,对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在人员配备上,增强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力量。整合前政府采购人员既要做文秘、后勤等事务性工作,又要做项目采购工作,"兼职"现象时有发生。整合后,机构设置规范,科室职责分工清晰,人员配备科学,采购人员不再为文秘、后勤、财务等工作而分心费神,专心致志做好采购业务,较好地保持了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作者单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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