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开展2014年度采购机构工作考核
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级集中(部门)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
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计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集中(部门)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市集中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印发的《重庆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渝财采购〔2004〕58号)要求,市财政局将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对2014年度市级集中(部门)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考核内容
(1)、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3)、基础工作情况。
(4)、质疑投诉处理情况。
(5)、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6)、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检查考核有关要求
各单位在接到市财政局考核通知后,请按照考核内容以及《重庆市市级集中(部门)采购机构考核测评表》(见附件1)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测评,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做好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备向考核小组提供。自查报告、考核测评表、统计表电子文档等材料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采购处。
三、检查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采取自我检查与财政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自查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看资料、查阅档案等方式实地检查。
四、检查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龚莉
联系电话:023—67575128
附件:
1、《重庆市市级集中(部门)采购机构考核测评表》
2、《重庆市市级集中(部门)采购机构统计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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