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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投入357亿元建高标准农田2448万亩

作者:张砾 马云霄 发布于:2015-01-12 11:01: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日前,《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2013~2020年)》在通过财政部审核后,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规划》确定黑龙江省2013~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448万亩,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6处。其中规划旱田改水田607万亩,老水田区节水改造610万亩,旱田综合治理1231万亩,选择46处重点中型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范围共涉及全省13个市(地)的71个县(市、区),包括两大平原的51个县(市、区)。旱田改水田和老水田区改造共涉及187个灌区。《规划》总投资357.19亿元。

  据介绍,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对于提高耕地生产效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

  2013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了财政部上报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批复》,规划到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完成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575处。财政部于2013年3月21日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省农业开发办按照财政部分配黑龙江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组织编写了《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2013~2020年)》。《规划》按照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作为根本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着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利、农机、科技和生态建设,着力推进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合作化、生态化、产业化,着力把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成商品粮基地核心区、绿色食品生产样板区、高效生态农业先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先导区。《规划》注重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与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序衔接。按照“钱随事走、集中力量、形成能力、解决问题”的原则,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确定的重点改革与试验任务,突出重点、统一规划、整合资金、集中建设。据省农业开发办介绍,《规划》实施后,通过项目区水利、农机、科技措施综合组装,将构建安全、绿色、有机的食品安全基础体系,做强玉米、水稻两大主导产业,形成两大产业集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区全面覆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全面提高,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350斤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5.7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到较高水平,农业综合开发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中的示范牵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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