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_首页_首页要闻-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5-01-12 15: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财采发〔2015〕1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要求,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现将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分网站《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进行网上登记。

  二、截止2014年8月31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应在2015年1月31日前补充完成网上登记。

  三、财政部门不再对网上登记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系统将自动将其名称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栏目中公告。

  四、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完成后,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栏目中办理注册事宜,以便获取信息发布等权限,并请加入代理机构QQ群(329135240)。

  五、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对代理机构登记情况的查询或对代理机构的选择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栏目进行。

  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遵循"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原则。

  七、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可以向省财政厅举报,联系电话:027-67818721。

  八、原《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2]3号)废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管理办法,财政部将另行制定。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月8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