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严肃查处违规租用公务用车问题
作者:刘欣 发布于:2015-01-13 15:06:00 来源:中央纪委
新年伊始,新余市纪委监察局出重拳发猛力,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务用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
此次突击查处违规租用公务用车问题,是市纪委新年打出的第一记重拳。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租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租用公务车辆从事一般公务活动、审核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不严、规避监督检查等4类典型问题,市纪委一一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56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除被点名批评外,其违规租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凡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律由当事人全额补交,有效遏制了“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现象发生。
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新余市纪委监察局频频发力,严肃公务用车改革纪律,严格执行制度,严格管理监督,强化各级领导责任,陆续开展了不在岗却领取车贴专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明查暗访、违规租用公务用车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市纪委同时强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车改制度和规定,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车改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今后,对违反车改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的,除责令改正、清退和补交相关费用外,对当事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市点名通报曝光;单位屡次违规的,将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新余市纪委 刘欣)
原标题:新余市严肃查处违规租用公务用车问题)
此次突击查处违规租用公务用车问题,是市纪委新年打出的第一记重拳。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租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租用公务车辆从事一般公务活动、审核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不严、规避监督检查等4类典型问题,市纪委一一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56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除被点名批评外,其违规租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凡应由个人支付的,一律由当事人全额补交,有效遏制了“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现象发生。
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新余市纪委监察局频频发力,严肃公务用车改革纪律,严格执行制度,严格管理监督,强化各级领导责任,陆续开展了不在岗却领取车贴专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明查暗访、违规租用公务用车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市纪委同时强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车改制度和规定,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车改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今后,对违反车改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的,除责令改正、清退和补交相关费用外,对当事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市点名通报曝光;单位屡次违规的,将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新余市纪委 刘欣)
原标题:新余市严肃查处违规租用公务用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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