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为采购工作程序"瘦身"提效率
自2月1日起,黑龙江省本级部分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会做调整,即取消了省本级分散采购计划上报和审批、调整了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审核程序以及供应商登记入库程序,这是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调整省本级政府采购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信息。
《通知》规定,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预算额度在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取消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程序,此举可以很大程度减少预算单位的工作,放权给采购人在法律框架下自行组织采购。
对于采购合同的审核,《通知》提出,今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及第三方"进口代理协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采购办")也由原来的纸质合同审核调整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合同备案,同时取消第三方"进口代理协议"审核备案。
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签订的采购合同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传送至黑龙江省采购办备案。上传备案的采购合同需是加盖印章页的电子扫描件或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同时,供应商入库程序调整之后,供应商登记入库实现"一地登记、全省通用",并由纸质验证改为网上登记入库。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由供应商选择的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网上审核,审核结果网上提交到黑龙江省采购办确认后入库。供应商需对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黑龙江省采购办主任刘梓久说,网上登记注册,方便供应商登记入库,不需再到省财政厅当面审核,减少大量来省财政厅的办事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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