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标准化制度体系完善政采工作
作者:文锋 发布于:2015-02-09 11:5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4年,山东省泰安市紧紧围绕管理规范化、信息公开化、过程透明化、采购专业化的定位,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全市政府采购采购规模52.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4%,累计节约财政资金5.3亿元,节支率9.1%。其中市级采购规模32.5亿元,增长53.1%,节约资金2.9亿元,节支率8.3%。
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法规制度"碎片化"、适用标准不统一、文本不规范、流程粗线条、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将2014年定位为"规范管理年",着力推进采购流程、采购文本和基础管理"三个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实现采购流程标准化。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试行)》。《操作规程》将分散的法规制度有效衔接起来,并对一些法律法规界定不清晰的地方进行了明确。二是推进采购文本标准化。经过分类梳理、系统研究,年内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常用文件范本》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对信息公告、评审报告、中标(成交)公示、中标(成交)通知书、质疑答复、委托代理协议和货物类招标文件等17类采购文本格式进行规范,初步建立起格式统一、便捷实用的文本标准化体系。三是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按照法律规定和档案管理的通行标准,制订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分类确定了对采购档案的归档、保管、交接、销毁等具体要求,实现了采购档案的标准化管理。
二是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健全阳光采购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导向,把推进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监管工作转型的重要着力点,逐步实现了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全方位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采购需求公开。进入采购程序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网"对编制的需求报告进行公示, 7月份实施以来,共对410余个项目进行了需求公示,有效遏制了不合理需求和倾向性采购行为。二是采购预算公开。对单项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或者投资概算,均在发布采购公告时一并公布,降低废标几率。三是采购文件公开。在发布采购公告时一并公开采购文件文本,为潜在供应商提供免费下载,有效增强信息对称性,充分保障供应商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评审过程及结果公开。推行评审过程及结果公示制度,项目定标后公开评审专家打分明细、废标原因、供应商、专家名单等内容。五是合同文本公开。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开设了"合同公示"专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首先对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采购需求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制度转型。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实践中因采购需求不合理、不明确、不细化或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所导致的采购效率低、竞争不充分、采购成本高、预算执行慢等问题,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指导意见》,明确了采购需求的编制主体、基本原则、编制要求、编制程序和主要责任,初步建立起"先需求、后采购"的专业化采购机制,引导政府采购改革从过程控制向完善需求、结果评价转型。
四是着力加强代理机构管理,加快专业化进程。一是加强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管理。推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社保情况月报制度和基础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掌握机构变动和人员调整情况,保持业务稳定性;二是严格代理机构执业考核。制定并公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动态考核加(扣)分标准》,对采购文件编制质量、程序组织、质疑处理等30余项业务指标进行动态考评,考核结果与代理额度挂钩,有效推动了执业质量提升。三是择优建立代理机构备选库。采用业务考试形式,面向全国公开征集39家采购代理机构组建2015年度代理机构备选库,保障了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审批取消后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四是推行项目经理制度。经过业务考试,110名从业人员成为我市首批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切实履行好"业务带头人"、"质量把关人"和"项目责任人"职责,带动了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的整体提升。
五是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增强业务支撑能力。年内完成了政府采购"五大平台"的建设完善工作,对监管工作形成了有力支撑。一是优化改进电子化监管平台。认真听取采购当事人意见建议,结合监管改革要求,先后对采购方式选择、采购计划申报、代理机构选择等模块作出优化调整,进一步减少采购方式变更,优化代理机构选择方式,提高平台运行效率。二是完成"网上超市"交易平台开发工作。新版"网上超市"交易平台采取直接购买和网上竞价相结合的方式,面向采购人提供网上采购服务,计划于2015年初开展试运行。对于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通用产品,采购人都可以根据确认的计划,通过"无形市场"自主实施采购,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三是启用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代理机构基础信息、从业人员、培训记录、社保信息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四是启用供应商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了供应商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启用以来,共对160多家供应商进行了基本信息的采集和公开,初步构建起供应商诚信体系。五是打造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借助微信平台成本低廉、受众面广、应用灵活、实时性强等优势,开发建立了"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于12月19日正式开通运行,目前关注人数已超过1000人。该平台是全国第一个地市级政府采购微信平台,将成为拓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微门户",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是狠抓作风转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全体党员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和局党委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调研、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的活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一是牵头制订支部活动方案;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四是狠抓整改落实。采购办牵头负责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使政府采购成为规范财政支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基本经济制度"专项整治事项,年底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党员干部个人整改事项平均办结率也达到了85%以上。
将2015年定位为"需求研究年"
2015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牢牢把握新一轮财政改革总体布局和政府采购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以采购需求为导向、以检查考核为手段、以电子化监管为支撑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努力实现"需求明确、方式灵活、竞争有序、物有所值"的改革目标。
一是顺应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监管方式转型。全面厘清监管与采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需求编制、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作为监管重点,推进监管方式从程序控制向需求管理、结果评价转型,实现监管层次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需求管理,扎实推进专业化进程。将2015年定位为"需求研究"年,着力强化采购人的需求责任意识,规范需求报告编制,严格需求公示制度;积极推进代理机构执业重点从程序代理向需求代理转型、评审专家功能由事中评审向事前需求论证和事后绩效评价转型。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有效规范采购行为。抓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档案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有序推进业务能力提升。制订并公布年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方案,从市政府采购专管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能力状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地方特色、面向实务操作、坚持因岗施教、实施分类指导,实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的整体提升。
五是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增强业务支撑能力。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改进监管流程、简化审核节点,建立与监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电子化监管与操作控制平台;启动网上超市交易平台试运行工作,推广零星通用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应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六是强化人员管理,引领依法规范执业。抓好政府采购专管员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七是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对出台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文件范本及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汇集,编印《泰安政府采购标准化手册》;对我市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邀请省厅领导和相关专家会审,形成完整系统的"泰安管理模式"并进行宣传推广;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充分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功能。
八是推进制度创新,继续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政府采购协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召集成员单位起草协会章程、研究申报流程、确定协会基本架构和职责职能;加强对代理服务费收费模式改革问题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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