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公车改革后,政府采购再无汽车了?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08:20:40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公车改革

 

  3月21日,我省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3批)网络拍卖又再次拉开了序幕。随着我省公车拍卖持续有序地进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曾经在政府采购当中占有一定比重的汽车,是不是就从此与之无缘了?


  对此,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黄静明确答复,公务用车姓“公”,其用途是执行公务,以保障相关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公车改革所针对的范围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但要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讯、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本报记者 李梓溶


  消除误解 我省仍有公车采购需求


  3月15日当天,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该中心工作人员出示的一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记者看到,去年我省省本级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购买的汽车品类主要有大型客车、医疗用车、商务车、厢式车、高空作业车、救护车、校车、越野车以及轿车等。从购车品牌上来看,我国自主品牌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份额,包括厦门金旅、庆铃、江铃、金龙客车、长城哈弗等都名列其中,而合资品牌则不足三分之一。“从这份统计报表可以看到,我省仍有公车采购的刚需。”黄静指出,随着公车改革进程的推进,我省汽车政府采购的体量逐年缩减,但必要的公车采购仍在进行。据她介绍,从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趋势来看,一般公务用车的采购数量的确大大减少,但国家对民生用车的采购投入却在加大,比如执法执勤用车,这类用车除公检法司部门用车以外,还包括海关用车、水利部门用车、邮政用车、食品配送用车等等。“所以,公车改革不能简单、狭隘地理解为政府就不再采购汽车了。”


  抓住机遇 新能源车“驶入”政府采购


  2月24日,国家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与此同时,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也将新能源汽车这一品目首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对此,各大车企反响热烈。“四川作为汽车生产制造的大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行公务车品目改革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四川野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郝光华表示,野马品牌顺应大势,已形成纯电动公交车客车、增程式城际客车、纯电动中型商务客车、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皮卡等6大产品系列。“比如我们的野马E70,就非常适合公务出行。作为全国首款A级纯电动SUV,E70目前已正式上市销售,续航里程可达220公里,在国内纯电动SUV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满足多方位的驾乘需求。”据悉,野马汽车目前正着力申请进入公安部警用车辆及车载装备集中采购企业目录。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领跑者,江淮旗下的新能源车已在我省政府采购当中“斩获”了几个大单。江淮汽车四川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江淮汽车是进入政府采购领域较早的品牌,近两年越来越能感觉到国家对于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的重视和支持。当前,在政府采购领域新能源车又获政策支撑,这对于新能源车企来说是个重大利好。


  上汽荣威四区相关负责人易莎表示,新能源车得以在政府采购领域大力推广,这对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和自主车企在传统汽车领域之外,另辟蹊径地“提速超车”有不小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应用中,特别是针对公务出行,新能源车还需持续完善诸如续航里程、充电设施等课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