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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用两个制度守住政采评审关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09:09:59 来源:
  为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升专家评审水平,桃江县财政局制定实施了两个制度。

 


  为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升专家评审水平,桃江县财政局制定实施了两个制度。


  一是专家打分复核制度。该制度规定:1、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建专家打分复核小组,该小组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3人以上组成;2、专家打分结束后,将打分表交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复核期间专家不得离开评标室;3、复核小组对专家打分逐项进行检查;4、复核小组要求评审专家对打出的畸高、畸低分数作出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县政府采购办依法进行处理;5、复核小组要求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重新汇总投标人分数并排序;6、由复核小组填制《桃江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打分复核情况登记表》(包含专家姓名、打分错误记录、是否更正、专家拒绝更正理由、专家签名等),并随同评审报告一并上报县政府采购办,作为考核专家评委的依据。7、复核小组应对专家打分和在复核中了解到的评审情况保密。


  二是专家评审项目信息反馈制度。该制度规定:1、信息反馈记录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担任;2、每次评审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对评审专家的现场表现进行详细记录,并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将《桃江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随同评审报告一并上报县政府采购办。《记录表》反映了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是否熟悉政府采购法、是否熟悉商务条件、是否熟悉市场行情、是否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是否能及时更正打分失误等15个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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