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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将提高到50%

作者: 发布于:2016-02-23 11:34:14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将提高到50%
济南市棚改货币化安置将提高到50%


  2016年城市更新和房产管理工作大盘日前出炉。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获悉,今年该市将强力推进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计划新开工棚改旧改项目58个,建设45204户安置房,并将根据保障房在建工程进度,科学确定不少于4000套的公租房分配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货币化安置将再提高20%


  今年,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将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列为需要重点突破的两项工作之一,举全局之力强力加以推进。具体来看,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6年棚改(征收拆迁)工作任务计划》,市本级今年将新开工五里牌坊、泺口、海晏门等26个棚户区和刘智远、大庙屯、北湖、新东站、张刘片区等1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三县一市将新开工棚户区项目14个,全市将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45204户安置房开工任务(含339户市区零星危房改造任务)。


  在棚改过程中,将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模式,努力把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由30%提高到50%;积极搭建棚改、城中村改造居民购房服务平台,打通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安置房与商品住房衔接通道,努力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此外,该市将全力争取上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力争使用国开行棚改贷款不少于150亿元;积极采取股权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募集棚改资金,形成多元投资格局。


  房屋征收拆迁方面,将加大对中央商务区、北湖片区、华山片区、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拓宽等重点项目房屋征收力度,保障市政道路工程和重点棚户区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城市更新局将加强房屋征收系统信息建设,实现房屋征收各环节的全过程控制,做到全市征收补偿信息资源共享。


  住房保障方面,将根据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进度,科学确定不少于4000套的公租房分配年度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进一步提高租赁住房补贴的标准和比重,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房产租赁市场承租住房。该市今年还将出台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公租房后期管理机制,抓好公租房后期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外,在先后获得省级和国家级人居环境(范例)奖基础上,今年济南市保障房项目还将全力争取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今年推进11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搞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是今后三年国家和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今年,济南市也将全力抓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又具前瞻性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长效管理机制,认真编制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力推进11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完工。物业小区管理方面,将继续以全面落实《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为总抓手,落实相关行政部门在住宅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全面推广物业服务恳谈会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将力争在年内出台《济南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将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产权市场管理方面,除了不断提高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外,今年将着重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管理、经纪机构备案,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示范门店”评选工作,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济南市存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探索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住房租赁专业化、规模化经营。


  在具体的管理服务中,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将继续开展好“去下进串”四大行动,完善提升已有的创新服务举措,并使之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巩固“五服务”成果,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并切实抓好“五服务”与城市更新、征收拆迁工作的结合,让“济南房管”品牌家喻户晓,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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