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电商新模式 把脉政采新走势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07:59: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对话嘉宾: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处副处长 汪雁
江苏省财政厅政采管理处处长 戴民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采监管处处长 黄钢平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高晓东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孔刚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席传亮
主持人:
开场白
大家都知道,从2013年开始,电子商城、网上集市这些概念就开始在政府采购领域出现。2014年9月1日,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在河南召开了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时任主任王瑛提出,“积极开展电子商城试点,逐步替代协议供货模式,并作为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的有益补充,探索建立批量集中采购与电子商城相结合的模式,实现效率与效益的统一”。这是我们可以查到的、公开场合见诸报端的财政部最早关于发展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倡导。比较巧的是,我们发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也是这一天上线的。2014年上线的还有其他几个省区或单位;2015年,这项工作的推进步伐就更快了,很多地方都有动作,有好的做法。
政采电商化的经验与做法
汪雁:国采中心网上商城2014年上线,具有4个特点。
第一,引进多家电商同台竞争。
第二,自主研发了网上价格监测机制,自动检测电商价格,确保以最低价格成交。
网上商城运行两年来,成效卓显:实现了市场可买和价格可比;采购过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不仅能看到价格、选购的商品,还能看到物流配送进度。
当然,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采购活动的评估、品目种类偏少等。
戴民辉: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是由三家定点电商按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建立的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并对接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定点电商向网上商城专用平台推送商品信息,特点是与电商平台对接。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成交价格不高于定点电商的最高价格,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交易记录留有痕迹。
通过深入调研,确定模式、明确规则、电商招标、系统建立、网站建设、信息收集、建卡立规,在总结完善前期试行的基础上,明确于2015年12月1日起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在推进中也碰到一些问题,但只要把规则定准了、模式定好了,就一定能往前走。
黄钢平:从2015年4月1日起,我们依托电子化平台建立网上商城,将原来实行协议采购的八种办公设备纳入网上商城采购。
网上商城采购具有六方面亮点:一是信息公开透明。要求供应商上传商品及相关信息,有商品展示、价格、配置参数等。二是方便快捷。采购人可在线货比三家,在线完成采购。三是竞争充分。通过竞价或反拍采购,竞争更加充分。四是全程在线监控。交易全程记录留痕,监管部门可在线监控。五是便于社会监督。采购单位买了什么、价格多少等信息实时公开。六是利于源头治本。因为有配置标准和监测价格“双控制”,从源头上堵住了虚假采购。
高晓东:北京在2008年前后开始搭建了协议供货平台并上线运行。最近一两年,我们也开始调整和试点,让电商参与政府采购,实现电商和传统经销商同台竞争。从2013年开始,我们初期做了三四个品目的试点,效果很好。2014年至2015年,在新一期协议供货招标中,电商经销的品目全部放开,除形成批量采购的品目外,其他品目都网上采购。
与其他省市不同,北京采用的是电商平台和传统协议供货同时运行的模式。在实践中,两种模式各有各的优势,在价格方面电商更透明,但传统经销商是“门到桌”服务,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产品以外的其他服务,传统经销商也能提供。因此,我们实行传统经销商和电商相结合的模式。
孔刚:广东省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提出,“深化集中采购改革,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等多样化采购模式……”我们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进行了大范围的协议采购改革,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四位一体”,协议供货逐渐退出市场。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重点解决价格透明、政府特供和采购效率的问题。网上商城平台是政府主导的中立平台,而非依附于特定商家的网上商城系统,主要适用于采购标准单一、金额不大、零星或紧急采购。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起步较高,引入多家主流电商,通过统一标准接口,建设独立的与电商同步、价格实时更新、可满足全省使用的网上商城,基本实现了“市场可买、价格可比、便捷高效、公开透明”,同时兼具统一单点登录、全流程记录、同步电商平台、实时价格预警等特点。
席传亮:海南省协议供货主要是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在操作。因此我主要介绍协议供货以外项目的电子化采购情况。去年我们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平台系统进行了建设。2015年上半年基本就绪,并开始试运行。
第一,能满足多种采购方式的操作需要。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几种方式全部实现电子化系统全流程操作。
第二,每个项目实现了分段式管理,保证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严格管理进入电子平台的各方当事人。一是制定平台操作规程制度,各当事人自觉履行权利义务;二是设置电子化监控视频室,实行全程监督;三是通过权限认证手续,确保线上信息保密的时效和绝对安全。
第四,功能齐全,效果明显。具有多项功能子模块,实现了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督网络化、全程无纸留痕化。
政采电商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刘亚利: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提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已明显落后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接下来,一定要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和财政信息化相结合加速发展,并为此做了很多部署。
那么,当政府采购遇上“互联网+”应该怎么办?有个词叫“采购电商化”,个人认为应该是采购电子化。如果是电商化,批量集中采购也是电商化吗?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如何让协议供货与电商并进?在政府采购电商化或者协议供货电商化过程中,碰到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又是怎么克服的?
汪雁:对于政府采购电商化这个概念,个人认为,政府采购一定要借助“互联网+”借势发势,但是完全实现政府采购电商化恐怕有点本末倒置,电商或互联网对政府采购到底起到什么作用?
第一,它打通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经络。以前我们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就是小循环,为什么说协议供货价格高,因为最早对协议供货价格调节机制是行政命令式的,现在我们打通了电商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壁垒之后,实现了自动调节。
第二,电商化模式倒逼政府采购或整个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以前讲管理,现在讲治理。互联网大会提出的口号是“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互联、互通是表象,共享、共治是核心。政府一定要借助周围优势资源,以及和电商的合作,形成共享、共治局面。
在国采中心电商平台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电子商城与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包括与中央政府采购网本身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联。个人认为,它仅仅是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的一个补充,无法将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等囊括在内。
怎样调动电商积极性?这个问题其实和第一个问题是有关联的,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没有搞清楚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政府采购电商和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之间的关系。前段时间,我们刚刚招完新一轮协议供货供应商,从招标情况来看,确实对电商的影响很大,他们认为绝大部分品目都走批量集中采购,部分实行协议供货,对电商来说,要电商有什么用?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包括现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一个是协议供货,一个是电商采购,这两个问题一个是内容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问题,这是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
戴民辉:江苏省在政府采购电商化建设过程中遇到三个问题。第一,我们招的有几大主流电商,要协调电商,让他们按照统一的规则要求建设专用平台,包括按照品目分类要求,有统一的品目。提供的商品要合规,例如强制采购节能清单和win7系统等,要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二,要协调银行,做好采购卡的办理及服务。目前,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货到刷卡付款,办卡还有待于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第三,要做好社会宣传。一方面其他供应商可与定点电商合作,另一方面如果商品确实低于中标供应商价格,采购单位可采购其他供应商更低价格的产品。
黄钢平:我们网上商城的建设,是基于对协议供货采购中各种问题的解决,因此纳入网上商城的品目只是原协议供货中的一部分,还没有真正对接电商,供应商资源和商品库资源还比较缺乏。在推政府采购电商化时,政府可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平台,通过租赁或购买服务等形式,直接使用社会化电商的现有资源,这样既便于监管,又能借助社会化电商而使政府采购拥有一个信息庞大的网上商城。
高晓东:从2015年开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至200万元。限额标准以内的,采购人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和电商平台采购。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价格怎么控制?产品质量怎么保证?目前,北京的做法是给供应商提供更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
第一,为保证产品质量,以选取自营商为主。
第二,如何对价格进行监控。电商平台的产品非常复杂,无法实现有效监控。北京目前执行的是一个稳步渐进的过程,首先是确定采购产品,之后才可以比价。在协议供货平台上,每个厂家在同一配置品牌中只允许有一款产品,是完全可以满足政府单位工作需求的产品,在此基础上,再来确定这个产品的市场价格。
引入第三方协助搭建平台。今年在电商的入围过程中,我们试点引入第三方服务,电商入围后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按照协议供货产品品目的要求,提供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产品。通过引入第三方,对所有入围电商提供的产品品目进行比对,采购单位可以进行同一型号产品的价格比对。
孔刚:网上商城平台是“以我为主”的中立平台,而非依附于特定商家的系统。首先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遴选有实力的电商,这些电商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与网上商城建立连接,并要在规定的品目范围内推送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商品。采购人登录系统后,可以看到与电商网站上相一致的商品页面,且可以直接下单采购。
席传亮:无论是批量采购还是电商采购,海南正在商榷之中,我们也向其他地方和单位学习。北京市批量集中采购做得很好,如北京市采购汽车,他们到工厂面谈价格,价格比市场低了10%以上。另外一个是服务的优势,这些都是批量集中采购好的做法。其实海南省本级采购的数量比较少,可以做批量集中采购,但目前政府还没有明确的意见。怎么做好这两项工作,还要进一步探究。
政采电商化发展建议
刘亚利:“互联网+政府采购”加速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协议供货的电商化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协议供货一直以来有两个问题饱受诟病,即价格太高、效率太低。效率低的问题,通过电商可以解决。但电商的价格一定是低的吗?这个难题该如何破解?
另外,电商采购还存在一个特殊情况。众所周知,政府采购具有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功能,如果一定要采购节能、环保清单以内的产品,这些产品几乎是为政府定制的,那价格一定会高。如此,政府采购又陷入了市场不可买、价格不可比的境地。如果说一定是市场可买、价格可比,电商采购又如何与政府采购功能对接,如何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的产品?
电商解决了政府采购的效率问题,也部分解决了价格高的问题,但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如电商提供的是标准化的通用物品,政府需要的个性化服务电商难以满足。售后服务的问题也需要思考,同时电商不一定了解政府采购的规则,还涉及到信息保密的问题。所以,电商要进入政府采购的领域,一定要了解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则、政府用户的需求以及个性化要求。
那么对于协议供货的电商化,各位有哪些思考,建议是什么?
席传亮: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是今后政府采购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
孔刚:对于商品价格有偏差的问题,同一商品不同的电商差价在30%以上,价格分区不合理,我们对商品的价格进行核查和对比后,对各电商要求相同的商品不得超过平均价格的20%。
服务的问题,目前5个电商的送货服务有差别,有的只送到楼下,不提供安装服务。对此我们与电商沟通,尽量按电商的服务模式做好相应服务,在系统中也标明送货标准,供采购人选择。
支付方式的问题,很多采购单位因无公务卡或公务卡的额度不够,而无法选择货到付款。对此,我们与三家能支持货到付款的电商研究解决办法。
评价履约的问题,网上商城所有的订单完成后,采购单位可以对订单进行多方面的评价,包括商品、物流、客服及售后。
刘亚利:对于政府采购电商化,部分采购人还有困惑,想买的电商没有,政府采购电商品目如何扩面?多少品类才能满足政府采购的日常需要?是不是只能招电商?实体店、厂商可不可以入围?
高晓东:电商和其他传统采购方式各有千秋,如电商价格公开透明、采购效率高,但在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的产品上没有太多价格优势;传统的采购方式有特定程序。为此,北京下一步将尝试开放目录外产品,给电商的发展创造空间,但这种开放也是受限的,让部分目录外的产品可以在电商平台销售,实现政府采购和电商的互补。
黄钢平:网上商城采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衔接、操作流程统一规范、实质性响应认定、质量保证、价格监测指数权威性、支付等。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制定电子采购制度,建议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尽快出台相关制度,从采购原则、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易规则、采购合同、信息公告等方面规范电子采购行为。同时,尽快建立全国共享的基础数据库。
广西网上商城采购实施几个月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互联网+政府采购”会给政府采购带来发展的春天,但春天会有倒春寒,如何预防倒春寒,这是需要我们考虑的问题。
戴民辉:推进电子化采购,关键是做好三个核心环节。一是要制定好规则。从定点电商来讲,就是要按照统一的品目分类要求建设专用平台,商品必须从官网推送且符合政策要求,售后服务应做到规范快速的订单处理及配送,提供发票等完整凭证。采购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负责领导、采购经办人岗位职责,加强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内部管理。监管方,要制定明确可行的规则,做好协调,抓好监管。二是要满足需要。目前,江苏省省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涵盖160个品目,满足采购人一站式采购需要。三是要有系统保障。做好系统开发,达到顺畅、安全。
汪雁:我想说四句话。第一句话是“政府采购电商化要突出顶层设计”。现在政府采购电商发展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做法。政府采购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法制工作,要制定好规范。第二句话是“要形成充分的价格竞争”。电商与实体店并不矛盾,要考虑怎样在他们之间形成充分的价格竞争。第三句话是“要注重安全和质量”。第三方产品质量确实不好把控,对实体电商开放的同时,还要注重收。第四句话就是“关注技术层面”。电商的服务,包括送货、发票、支付等问题,虽然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会影响到电商与政府采购融合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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