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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府购买服务全方位触及百姓生活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07:41:35 来源:中国江苏网
  自2013年江苏省启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来,总体看,江苏省初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顶层设计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试点范围逐步拓展,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展开,从多个层次多个角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纵深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触角已经深入到社会管理、生态建设,以及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江苏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全省13个省辖市、大部分县政府或财政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度和程序。从省级层面看,早在2012年省财政厅就制定了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办法;在省政府指导意见出台后,2014年,省财政厅先后下发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暂行)》、《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与省民政厅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方案。2015年,省财政厅和省有关部门及时贯彻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我省要求,确保政策落地。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制度体系,为全面、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江苏省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各地党委、政府快速跟进,及时制定下发贯彻实施意见,具体部署本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江苏省大多数市、县政府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2014年,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内部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财政部门加强对购买服务预算的审核,逐步探索制定购买服务支出标准,建立购买服务评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
 
  三是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仅要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更重要的是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具体项目实施。2013年,江苏省财政厅选择了21个项目开展试点,2014年又扩大到38个项目,涉及采购金额16亿元,内容涵盖多个部门领域。截至2014年底,江苏省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957个,金额70.74亿元。2015年,省级确定61个重点服务项目,金额21.41亿元,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五大类,与上年相比实现了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至11月底,61个项目已完成57个,4个项目正在实施中。为推动市县从项目入手,省财政厅进一步明确要求,2015年省辖市试点项目不少于15个,县(市)不少于8个项目。据统计,1至10月我省购买服务项目为1691个,全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85亿元。江苏省各地积极拓宽思路、大胆尝试,结合本地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创造性地开展重点项目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累经验。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江苏省财政厅通过多种媒体、多家网站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道江苏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和重要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组织编写了《政府购买服务案例精选》,有40个典型案例入选,内容涵盖了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险、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及城乡规划编制、绩效管理、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等领域,向社会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常州、连云港等市不仅充分利用本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还在政府信息简报、政府网站等渠道多层面扩大影响,营造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是规范购买服务范围边界。研究制定了省级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下发《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将购买服务目录分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六大类,七十项。同时明确对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行业需要,制定的专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试点)目录,可结合行业管理需要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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