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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推行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试点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3:07:52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试点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推行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试点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切实方便人民群众就医,逐步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安全和有效的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对区内9家定点医院推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直接支付试点。
 
  本次推行直接支付试点的医院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目前已直接支付全年预拨资金1.72亿元。下一步,在完善试点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财政将进一步健全直接支付管理制度,并会同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直接支付工作。
 
  据了解,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本着“职责不变、简单便捷”和管钱、管事分开的基本原则,自治区本级财政立足于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水平和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现实要求,建立起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直接支付制度。在科学合理确定付费额度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财政对支付到试点医疗机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直接支付,不再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转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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