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8家国企试点“混改”
作者:王佳声 发布于:2015-12-09 09:35:59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58家国企试点“混改”
日前,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省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确定了58家试点企业,争取用3至5年时间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通知》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活力不强、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规范员工持股,推动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经营机制。
混合所有制改革怎么改,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只能不断探索实践。山东省此次重点选择省管二级及重要权属企业开展试点,这些企业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程度较高、管理基础较好,板块业务相对独立且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成长空间,管理层和职工也有较强的改革意愿。然后逐步深入,探索开展一级企业及省国资委直接持股企业试点。
在试点名单中,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等山东钢铁集团的权属企业悉数在列。据了解,目前,山钢日照公司内部员工持股的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其他几家权属企业的改革方案也在进一步完善中。其实早在今年9月,上海民营企业中崇集团有限公司已斥资20亿元入股山钢日照公司,并且参与公司管理。牵手中崇集团,是山东省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帷幕之后,山钢集团首次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通知》要求,试点企业应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拟定一企一策方案;国有股东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定位、行业发展前景、并购重组计划、潜在战略投资者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国有股比例;另外,试点企业应将战略投资者引进作为工作重点,广泛接触不同类型潜在战略投资者,投资比例和董事会成员设置应在各方充分协商基础上确定,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应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试点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可与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步进行,入股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战略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应主要以增资扩股方式参与改革,原则上不涉及企业存量资产。
《通知》要求,试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诊断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基本评价、SWOT分析、解决方案等;企业战略规划,包括企业发展目标定位、细化战略(板块业务)目标、并购重组计划、资本市场对接计划等;一企一策混改方案,包括混改的主要目标、效益发展目标、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员工持股方案、股权比例设置方案、法人治理方案、募集资金用途等;组织保障措施,包括工作团队、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请求协助解决的问题和给予的政策支持等。
根据《通知》,省管一级企业混改方案,由企业董事会研究提出,经省国资委批准后实施;二级及重要子企业混改方案,经省管一级企业董事会研究通过,报省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专家认为,山东此次大规模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有效整合多种所有制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也有利于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记者 王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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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获悉,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青岛吸引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当前,主要是以上市为重点,在一级子公司和其他下属企业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年,青岛重点推进了3家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启动7家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进入上市工作程序,培育储备15家企业作为新的上市资源。
在青岛港上市过程中,引进包括外资、社会资本在内的5家投资者,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成为H股上市公司。今年又启动了青岛港回归A股的工作程序,正式向证监会提报了相关材料和申请。在海信电子控股中引入民营企业参股的同时,加大了股权激励力度,适当增加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比例,实行“人在股在、人退股退”的循环激励。
目前,混合所有制已经成为青岛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竞争类企业的二、三级公司90%实现了混合所有制;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企业的二、三级公司,除政府项目及公益服务类公司外,其他的70%已经转为混合所有制的经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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