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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举办2015政采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11:34:5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
 
  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65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 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124号)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10-11,17-18日分两期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讲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动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二、培训对象
 
  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一)培训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
 
  (二)培训时间:第一期2015年12月10-11日,第二期12月17-18日,每期培训安排一天半,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安排上课,晚上19:00-20:30安排考试;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第一期、第二期统一于2015年12月9日9时至16时,在广西财经学院一号礼堂报到,培训费用由参加培训人员自理。报到由报名培训人员所属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办理报到、交费(现金或刷卡)、领取资料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陈玲、宗宇廉,联系电话:0771-5331539、533154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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