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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作者: 发布于:2015-12-08 09:33:20 来源:南方日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完成我们党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期望,制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第一个五年规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就制定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1)“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经济深刻调整、国内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影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进出口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良好开局,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对外开放合作实现新突破,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紧密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务实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依法治省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继续前进创造了重要优势、打下了坚实基础。
 
  (2)“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以信息技术革命为先导,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空间利用和海洋开发技术等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世界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产业结构和经贸规则深刻调整,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种风险隐患增加,我省发展面临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利用低成本优势承接产业转移的“双向挤压”。
 
  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我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转型升级迈出重大步伐,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重大提升。同时,我省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自身发展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矛盾依然突出,亟需充分发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够完善,亟需克难攻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对外开放合作格局仍不够开阔,亟需加快构建全球视野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经济发展方式仍比较粗放,亟需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亟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深度调整与转型攻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摆在全省面前长期而艰巨的使命任务。
 
  “十三五”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支撑,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核心竞争力更强的发展新路,奋力开创广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继续走在全国发展前列。
 
  (3)“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以依法治省为根本保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4)“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如期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人民主体,成果共享。坚持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人民民主,促进共同富裕,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把握发展新特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把经济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改革意识,继续先行先试,加大各方面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依法治省,公平正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扩大开放,融入全球。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视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党委领导,政治保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三五”时期广东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
 
  (5)“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约11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转方式与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到2018年全省小康指数达到97%以上,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发挥经济特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增长,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综合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
 
  ——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产业新体系,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6)“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我省发展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委、政府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切换、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走出一条创新立省、创新兴省的路子,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大力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形成均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东。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美好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发展,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不动摇,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三、坚持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全面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等,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7)强化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两个支撑。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经济总量上新台阶,巩固综合经济实力全国领先地位。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形成广东经济新的竞争优势,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8)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加快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应用、精细化工、精品钢材等先进制造业。提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做强做优沿海重化工业基地。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工业和建筑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现代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健康养生、现代医疗、残疾康复、旅游休闲、文体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高端服务功能,建设华南地区服务中心。积极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平台。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LED)、新材料、新硬件等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扶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成为优势产业。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加快建设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创新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方式。
 
  (9)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大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等先进制造技术装备和管理服务。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产业集群共性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10)大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股权众筹平台。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等新业态,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更多国家实验室落户广东。在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优势,重点聚焦面向产业的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工程的建设和应用。促进省部院深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办好广东省科学院,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平台。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增强服务企业和孵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争取国内外重大创新平台落户。
 
  (11)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发挥广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和深圳创新型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国际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形成珠三角各市创新驱动发展各有特色、一体联动格局。实施高新区升级行动计划,促进高新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依托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深港创新圈、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等创新平台,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支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高新区等建设,推动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发挥粤东西北地区后发优势,加强与先进地区产业技术合作,走有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12)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强做优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流通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乡村游等新业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农业担保体系。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经济。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健全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权内部流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覆盖县镇村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13)以信息化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坚持信息化先导发展,超前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立自主可靠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扩容升级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全面提升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大力推进4G网络,积极布局5G网络,实现无线局域网在珠三角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全覆盖。深入开展三网融合建设,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互联网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式网络创新平台,实现集中式、大规模的个性化产品定制。打造一批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培养一批互联网经济领军企业。积极培育物联网新业态,推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市场化,带动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构建规范统一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立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施大数据战略,发展大数据公共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数据互连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平台。
 
  (14)深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化导向和管理机制,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政府科技资源投入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提高政府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改革科研立项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主动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研课题和攻关项目。完善创新人才和科研成果评价激励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制定落实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期权股权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策机制。强化金融支撑机制,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面向国内外招才引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优化创新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强化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制。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前置审批环节和事项,推进审批后监管制度化建设。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利益,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流转。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支持优质国有企业上市,试行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创造力更好发挥出来。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鼓励优势企业并购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民营骨干企业。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做好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管理。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竞争性配置。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发展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的各类基金。
 
  四、坚持协调发展,强化统筹兼顾,着力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战略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15)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科学布局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高速公路网,实现国家高速网广东段基本贯通,出省通道和粤东西北连接珠三角、相邻地市间通道便捷畅通,珠三角城市群内部快速化通道体系完备。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推进珠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实现2020年市市通高铁目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多层次公共交通服务。制定实施民用机场发展规划,发挥广州白云机场国际航空枢纽作用。统筹推进珠三角、粤东、粤西三大港口群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沿海港口深水港航道和疏港铁路、公路建设。改善全省内河航道等级结构和通达水平,重点抓好北江、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发展综合运输,构建综合客货运枢纽体系,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等,建设海陆空综合运输大格局。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风电、蓄能、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地热能。加强电源建设,完善电源布局,优化电网结构,合理规划全省电厂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加强天然气、油品和煤炭等能源储备,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能源输配网络和应急储备体系。
 
  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构建珠三角地区水利现代化体系和粤东西北地区水利综合保障体系。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进大中型骨干灌区改造和整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强区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及相关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和调配能力。加强江河湖库生态治理和管理,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灾救灾能力。
 
  (16)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全面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目标任务,实现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全面提升珠三角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上走在全国前列。深入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进程。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双向交流与合作,带动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清远、云浮等环珠三角市融入珠三角发展。
 
  (17)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三大抓手,把粤东西北地区培育成新增长极。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高速公路、铁路项目和内河航道、港口建设,加快形成水路、公路、铁路相衔接、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产业跨区域转移承接及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产业链集聚延伸,推动特色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强化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对口帮扶。
 
  (18)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全面实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科学界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深圳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携手港澳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大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展壮大湛茂阳沿海经济带,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约发展。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突出加强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旧”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编制完善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和有效性。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名镇名村和幸福村居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居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有岭南特色的美丽乡村。
 
  (19)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传承优秀岭南文化,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镇村、文明窗口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处置和引导机制。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做强主流舆论阵地。严厉打击“黄赌毒”,坚决抵制低俗丑陋现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建广泛参与、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增强国防观念,加强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双拥共建工作,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五、坚持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着力增强发展可持续性
 
  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0)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格局。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加快建设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县)。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多规合一”和空间“一张图”管理。实施珠三角全域空间规划,优化珠三角城市群发展格局。
 
  (21)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水环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特别是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对工业源、尾气排放、扬尘等治理力度,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土壤环境监管,实施典型区域土壤修复工程。加快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供水、供电、道路、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
 
  (22)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推进珠三角地区绿色生态水系建设。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和湿地保护管理,构建省域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体系。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海岛生态保护,推动有序开发,强化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管控,构建蓝色生态屏障,强化围填海管理。开展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重建热带森林体系。开展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23)推进低碳循环发展。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落实机制,开展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珠三角地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强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管控。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制定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24)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力争在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加快实现化石能源消费峰值,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进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25)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教活动,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居住,探索推进碳普惠制试点。加强绿色低碳产品的推广与应用,提高生产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26)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革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打造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改革环保管理体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和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水权等交易试点。探索独立开展环保监管执法,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完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争取建立区域性碳交易市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六、坚持开放发展,拓展互利合作,着力提升经济国际竞争力
 
  把握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内外联动,提高开放水平,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形成广东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27)高标准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管理规则接轨的自由贸易园区。在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创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人民币业务、融资租赁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框架和经验做法。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打造与葡语系、西语系国家经贸合作新平台。
 
  (28)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以经贸合作为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在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发挥重要引擎作用。支持企业积极走出去建设营销网络、生产基地和区域总部,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加强资源能源联合开发利用。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重要支点城市与沿线友好城市共建空港联盟或港口联盟,推动海上物流大通道、海上丝绸之路空中走廊和数字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建设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打通丝绸之路经济带进出口双向铁路货运通道。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发挥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等重要载体作用。深化与南太平洋岛国合作,力争成为我国与南太平洋岛国合作的示范省。
 
  (29)提升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及新兴市场经济体合作水平。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多层次经贸合作,以引进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优质管理为重点,集聚高端生产力,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重点加强与欧盟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工业设计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与美国在高端制造、电子信息、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提升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等平台开发建设水平。挖掘与东欧、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合作潜能,加强在能源资源、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经贸合作。
 
  (30)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创新粤港澳合作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域。全面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有关协议,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鼓励引进港澳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发挥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功能,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深化粤台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
 
  (31)推进外经贸发展转型升级。坚持优进优出并重、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现从外贸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网络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深入推进国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建立金融、商贸、物流等政策支撑体系,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加快发展电子口岸,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培育大型本土跨国公司,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以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推进自主对外投资促进体系建设,打造境外重点经贸合作区或产业合作园区。鼓励企业以参与承包工程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全面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落实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企业人员出入境管理政策。加强境外投资信息、法律等配套服务,建立走出去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
 
  (32)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贯彻《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2015-2025年)》,务实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务贸易、旅游、农业、人力资源、科教文化、医疗社保、环境生态、信息化建设、金融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推进跨省(区)铁路、公路项目和珠江—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强区域间口岸合作,共建内陆无水港和沿海飞地港。强化跨省(区)江河流域水环境协调保护和治理,共同建设粤赣湘桂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深化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为重点的能源合作。以珠江—西江经济带、武广高铁经济带、贵广高铁经济带、南广高铁经济带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湛江—北海跨省特别经济合作区、闽粤经济合作区、广州南站泛珠省会城市合作示范区为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加强沿海、沿江、沿路经济带和合作园区建设。
 
  七、坚持共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交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好答卷。
 
  (33)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创业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建设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与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报酬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
 
  (34)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强化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干部驻村帮扶。完善扶贫考评标准和考核机制,建立减贫目标责任制,调整扶贫开发重点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增强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办好扶贫济困日等社会扶贫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扎实推进对口援藏援疆等工作,为推进西藏、新疆和有关省藏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35)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布局,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义务教育,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差距,逐步推动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着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完善资助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快建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为目标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教育领域开放合作,促进面向世界的教育合作交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36)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方向,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社会保障城乡并轨,促进城乡、区域、行业和群体间保障标准水平衔接平衡,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完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大力发展社会养老,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健全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37)增强人民健康保障。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医保、药品保障、监督管理等重点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卫生强省。坚持公益属性,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理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切实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药品监管,保障用药安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38)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和服务资源,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及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打造文艺精品。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增强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
 
  (39)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加强维稳形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台账管理等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坚持在法治框架下化解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防范、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环境。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为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40)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形成齐心协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41)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培养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实践锻炼制度。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发展、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实施“千人计划”,优化提升“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大力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42)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做好立法和改革的衔接工作,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普法教育,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持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基本架构稳定,坚持党组织对其他基层组织的领导,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和“两代表一委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中央赋予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努力完成我省“十三五”规划任务,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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