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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力推农业及其服务业“触网”涉农网店将获得政府补助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4:42:35 来源:广西财政网
  为积极推进柳州市农村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电商柳州工程,加快农业及其服务业“触网上市”步伐,日前,柳州市财政局印发《柳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网上店铺建设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对2015年7月1日起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网店给予补助。
 
  《办法》规定,在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在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成功开设的B2B农村电商旗舰店,每个网店补助5000元;在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成功开设的B2C农村电商网店,每个网店补助4000元;成功开设C2C农村电商网店,每个网店补助3000元;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移动通讯设备成功开设移动购销微网店,并成功开展B2B、B2C和C2C移动购销活动,每个网店补助2000元;在便携式移动设备上成功开设中、高端易企秀设计,阅读量或转发量5000人次以上,并成功开展B2B、B2C和C2C移动购销活动的,每个设计补助1000元;在便携式移动设备上成功撰写并投放专业级、资深级写手的软文,阅读量或转发量5000人次以上补助500元,阅读量或转发量10000人次以上补助1000元。
 
  《办法》明确补助对象范畴:必须是柳州市辖区内生产和销售本地农产品、农副加工品、休闲旅游农业以及民族手工艺品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
 
  《办法》要求,各县农业局每两个月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的农村电子商务网站、微店、易企秀和软文撰写及投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各城区则由市农业局每个季度组织专家进行核实。核实合格,则由县区农业(农水、农林水)局或主管部门发放相应补助。同时,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农村电商网店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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