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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明确加快推进PPP示范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5:51:44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近日,长春市PPP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召开第六次联席会议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推进会。省财政厅,市直相关部门,城区、开发区财政局及咨询机构等单位出席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推进PPP示范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一、联席会议的基本情况
 
  长春市共有5个项目入选第二批国家示范项目,此次联席会除组织这些项目的主管部门外,还特殊邀请南溪湿地项目单位参加。会上,项目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专家们对项目实施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省财政厅对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并就在PPP模式下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对国家和省厅关于PPP扶持政策进行解读,并通报了即将组织申报省级示范项目等情况;PPP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示范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与会人员达成了共识。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5个示范项目和南溪湿地公园、东新开河项目均已完成立项批复。养老综合项目、乙六路和皓月大路地下管廊项目、八一公园项目正在细化实施方案。北湖湿地生态文化综合治理项目正在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洽谈,准备进入政府采购环节。南溪湿地公园和东新开河项目已向长春市政府上报了项目授权文件,编制了初步实施方案。
 
  三、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
 
  一是尽快落实工作任务。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2016年4月末前,按照“细化实施方案-方案联审-政府审批-政府采购-成立SPV公司”的路线图,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项目的分阶段工作的时间表和计划安排,上报市政府批复,保证项目按时落地。此外,建议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长春市作为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养老综合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是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咨询机构,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实质性内容。并尽快与国土、规划等部门协调,完成项目用地的拆迁、征收、划拨、审批等工作,提高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真实性,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是加强示范项目的跟踪管理。为加强沟通,及时发现并尽快解决问题,PPP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对示范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调度。项目主管部门须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长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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