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0:29:02 来源:安徽省政府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
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
发布人: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侯淅珉
(2015年11月11日)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见面。长期以来,大家对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向大家作个简单的介绍。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讲话精神,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已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制定《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和《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雨水控制利用工程》等地方标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山体、林地、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尊重自然生态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合理布局城镇生产、生活空间,切实保护生态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到2017年,试点城市要取得成效。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70%。到2020年,所有城市及60%以上的县城区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目前,池州市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已在城市水环境、园林绿地、道路交通、建筑小区以及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进展。合肥、亳州、蚌埠、滁州、芜湖、宣城、铜陵、安庆、黄山等9个省试点城市及芜湖县、南陵县、泾县、潜山县、全椒县、宿松县等6个试点项目先行先试,省财政统筹安排1.0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基本形成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研究等工作体系。
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去年以来,我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国率先制发《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操作指南》、《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手册》等,规范了PPP方案制定、招投标、示范合同文本等流程。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城镇供水服务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服务规程》、《安徽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地方标准,为投资测算和政府事后监管提供了依据。成立了“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PPP研究中心”,已基本形成了PPP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先试点、先规范、再推开”的工作思路,目前,已经在城市道路、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城市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方面形成一批典型。其中,池州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安庆市城市外环北路、马鞍山城东污水厂三个PPP项目编入财政部全国城市基础设施PPP典型案例编写大纲中。同时,按照“成熟一类、总结一类、推广一类”的原则,印发了《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PPP模式实施方案》和《安庆市城市外环北路PPP项目实施方案》等,为各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经验。去年9月,住建厅、财政厅发布了第一批74个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总投资850亿元。截止今年9月底,已经签约并实施29个项目、投资179亿元。我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和有关经验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充分肯定,2014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安徽召开现场会,向各省介绍推广我省做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的支持,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我省海绵城市、PPP各类试点城市、试点项目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我省海绵城市建设、PPP专业咨询机构,大力培养专业人才,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和合作,落实有关合作协议的要求,积极推动设立城市基础设施PPP引导基金,为海绵城市建设及城市基础PPP项目“落地”提供融资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发布《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雨水控制利用工程》、《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安徽省城镇供水服务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服务规程》、《安徽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二是发布安徽省第二批PPP项目,此次发布的PPP项目涉及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城镇供水、城镇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城镇生态园林和水环境等,共67个、总投资425亿元,欢迎有关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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