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 实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
作者:张亚男 发布于:2015-04-20 16:48: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近期江苏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以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市场行为及工作质量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等信息为依据,在其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对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和动态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动态预警、奖优罚劣,评分在"C、D"级别的,将被给予警示警告、暂停执业、直至清出泗洪县招标市场等处罚。信用评价在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监督。
《招标代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该县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增强招标代理机构诚实守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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