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作者: 发布于:2016-10-18 09:00:26 来源:来源网络
近日,安徽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安徽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自下月起推行“两票制”,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压缩药品虚高价格
安徽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票制”就是要求药品在采购的过程中,只发生两次增值税发票过程:药品的生产企业要给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药品经营企业为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同时,药品生产企业今后可自行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到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将药品销售到药品经营企业,但经营企业应当直接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
“两票制”的实行,将减少层层加价的流通环节,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业内人士表示,在以往的多票制时期,药品通过一道道环节“身价抬升”,而药品加价越多,临床促销做的就越“猛”,医院和医生往往会选择这样的品种。而两票制的实行,将砍掉药品层层加价的销售链,临床回扣空间被压缩,药品销售今后将主要靠质量和性价比竞争,这也将使药品的销售企业面临全行业震荡。
“两票制”并非“一刀切”
“两票制”虽严,但也有“网开一面”的时候。对于偏远山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我省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但是,药品经营企业需在省食药监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配送工作,同时,必须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的复印件(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
同时,作为公立医院,今后必须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配送协议,明确约定配送具体事宜、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等相关要求,以确保药品能及时配送到位;在采购药品时,必须要求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在投标书或采购合同中明确执行“两票制”有关条款;要对采购药品的票据进行审核,并向药品经营企业索取生产企业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另外,对发生疫情、灾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需要应急调拨的药品,可不受“两票制”限定。
多管齐下保新政落地
据悉,“两票制”的监管工作将由省内各级食药监和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省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两票制”将纳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影响药品质量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卫生计生部门也会将不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立医疗机构纳入不良记录,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进行挂钩。
另外,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也将各司其职,将“两票制”作为打击药品不良流通问题的标准之一严格监管,以保障“两票制”为我省患者带去福音。
安徽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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