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试点改革本月起推行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0:44:02 来源:来源网络
深圳又向虚高的药价开刀,通过降低采购价格降低药价。7月1日,《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要求,从本月起,全市公立医院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降低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此次改革试点有何亮点?市民又会得到哪些实惠?5日,深圳卫计委医改办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据介绍,去年深圳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费用接近79亿元,如果实现试点改革目标,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费用一年将至少减少20亿,而市民用药的价格也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团购”组织议价 降低采购成本
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同比降低30%以上
根据《方案》,药品集团采购的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简称“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常用药品的统一采购工作,实施“带量采购”,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方案》提出,此次通过集团采购改革试点的目标有四个:一是要让药品供应价格明显降低,试点期内,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二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下降到27%以内。三是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和临床用药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要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药品供应保障更加市场化、规模化、智能化和阳光化。
限定最高总费 实行“打包”采购
“打包”采购费达公立医院采购总额80%以上
统一的药品“团购”模式会是怎样呢?按照《方案》,试点药品集团采购首先要建立统一采购平台,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在一个平台上集中采购,提高采购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其次,制定全市公立医院《集团采购目录》(下称《目录》),适度降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品规,提高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在试点期间,《目录》内的药品采购费用达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的80%以上,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目录》的品种覆盖范围。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在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
各公立医院按年度报送采购量,并承诺购足预期采购量的80%及以上。集中采购总量后,集团采购组织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医院药品的“卖出价”。
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试点改革本月起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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