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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四维度考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1:16:32 来源:苏州网

  该市出台办法,从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产生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角度、中长期影响四个角度,综合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结构及其使用效果


  在政府购买服务深入推进的当下,如何评价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果?苏州市出台新规,明确自11月1日起,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从投入、产出、结果、影响力四方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并按规定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当前,各地已着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大多选取部分试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评价。这份《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的内涵、实施机构、各方职责、管理内容、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全面规范,以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办法》明确,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统一的评价原则、方法和标准,对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并依此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跟踪监控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机构包括财政部门、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评价结果应报送财政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购买主体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管理;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涉及民生福利类的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后,购买主体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管理。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较大、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典型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选取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投入、产出、结果、影响力四方面内容,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投入、产出、结果、影响力的权重值分别为35%、35%、20%、10%。投入方面,即从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角度,反映资金结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内容;产出方面,即从资金使用产生的直接影响角度,反映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内容;结果方面,即从资金使用产生的间接影响角度,反映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影响力方面,即从资金使用产生的中长期影响角度,反映项目实施后承接主体人力资源建设、服务条件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自评价、绩效再评价、绩效复核、绩效重点评价的工作程序开展。在预算编制时,购买主体应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明确目标值、评价标准及权重,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主体和财政部门应依据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等;项目完成后,承接主体按照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资金使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价,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自评价报告,报送购买主体;购买主体对承接主体提交的自评价报告和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据实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后,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备案;财政部门每年选取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以进一步提高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财政部门每年还将选取预算金额较大、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典型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重点评价。


  此外,针对跨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该市要求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依据阶段性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跟踪,待项目完成后依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以及承接主体参与苏州市同类项目采购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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