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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聊政采(275):

询价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吗?

作者:刘亚利 发布于:2020-10-27 17:49: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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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易采通“有问有答”频道有代理机构提问:“我单位自建了1000多人的评审专家库。现在有一个询价项目,可不可以直接从自建的专家库里抽取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呢?”
 
  首先,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从哪里获得呢?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选择供应商,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由此可见,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是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询价采购项目供应商来源的方式之一。
 
  其次,评审专家如何产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第十三条规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74号令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询价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如何确定?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规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因此,询价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确定,只能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随机抽取方式,而不能采用自行选定方式。
 
  2020年10月,财政部发布上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其中,第1127号信息公告显示,在“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采购代理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推荐供应商的评审专家。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代理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
 
  那么,评审专家应当如何确定呢?
 
  亚利认为,首先,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作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的一般性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选聘入库,然后再随机抽取使用。
 
  其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根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自行选定评审专家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及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而询价采购项目,因为一则询价采购适用情形不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二则74号令并未规定。因此,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不适用于询价采购项目。
 
  回到易采通“有问有答”频道的提问上,根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询价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并非由采购代理机构自建专家库。由采购代理机构自建的专家库里抽取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关于“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亲爱的政府采购同行,关于评审专家抽取的问题,您还有什么样的意见或建议,欢迎在留言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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