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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意见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

作者:储白珊 发布于:2015-09-15 08:52:36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出台意见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

  2020年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占全省医院床位数25%
 
  福建省政府办近日转发省医改办等八部门上报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福建省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省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力争达到全省医院床位数的25%左右。
 
  根据意见,各地要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足够空间,取消社会资本办医布局选址的间距要求。优先支持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到福建省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独资医院,支持台、港、澳医师到福建省短期行医;对已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并定居大陆的台、港、澳医师,可在福建省开设个体诊所,或以个人名义投资设立医疗机构。
 
  意见指出,社会资本举办5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护理院等,由市、县卫计部门审批,无需逐级申请。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各类社会资本办医,统一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部门负责执业登记和变更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准入将放宽。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时限将取消。医保、新农合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福建省将建立财政资金扶持社会办医机制。省级财政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立专项资金,在医疗机构持续运营、重点专科建设、公共卫生等方面进行补助。各级政府要通过项目建设资金补助、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运营补贴等形式,支持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
 
  市、县政府将社会办医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按协议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取得用地。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
 
  意见还明确允许医师多点执业,鼓励探索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试点。多点执业医师的资质不再与职称挂钩,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间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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