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要合一吗?”说说你的看法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近20年的并轨运行中存在着诸多不协调的地方。因此,关于两法合一的呼声一直以来没有停止过。全国人大代表也曾建议“两法融合”。那么,两法合一有何必要性呢?两法融合究竟该怎么“合”呢?
2019年9月3日,财政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王玲提出的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建议时指出,《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套法律体系的存在,造成同样是招标投标,不同体系下对于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的管理、投诉质疑、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存在诸多差异。从国际上看,各国大多只有《政府采购法》,遵循统一的采购规则,而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则都服从和服务于政府采购。我们支持遵照国际规则和惯例,结合我国采购实践经验,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法》。考虑到立法体制、管理体制等现实情况,如果短期内整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不具备条件,我们将加强研究,提出与国际接轨的国内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建设方案。
为了推进政府采购体制日益健全,政府采购信息报特就“两法融合究竟怎么合”为题,向全国关心和关注“两法”的从业人员征集稿件。诚邀爱思考、爱钻研的业界人士积极投稿,我们将通过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官微、政府采购信息网、易采通APP等渠道,分享各位的思考和见解。
一、征稿内容
稿件话题建议如下(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长期以来,两法冲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两法冲突对具体工作有哪些影响?
2.两法合一究竟应该怎么合?
3.加入GPA,我国的采购法律体系该如何进一步调整?如何与国际接轨?
4.在推进我国两法合一进程中,有哪些国外做法、国际规则或者是国际惯例可以借鉴?
二、征稿要求及稿酬
1.稿件字数要求在1000-3000字。
2.投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cuiweiwei@caigou2003.com。
3.请在稿件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地址、邮编。
4.稿费按本报稿费标准支付,优稿优酬。
5.好评度高的稿件,将获得荣誉证书。
三、征稿联系
崔老师13718990636(同微信)
万老师13681486927(同微信)
柏老师18501929366(同微信)
董老师18101067393(同微信)
丁老师13811911357(同微信)
欢迎业界专家学者、相关从业人员在百忙之中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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