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政府采购供应商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_首页_首页幻灯片-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首届全国政府采购供应商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9-07-12 16:51: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7月11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供应商高级研修班”在杭州召开,与会的120余名供应商在为期一天半的高强度学习中,了解了如何通过专业知识来参与政府采购。制作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核心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以及典型案例的剖析,让每个参会供应商收获满满。
 
2.jpg
 
  “对于我这个参与政府采购时间不长的人来说,典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我理解政府采购的法律条文,知道应该如何正确的参与政府采购”。杭州得普科技与会人员说,但授课老师讲的比较快,回去以后还需要再消化一下。
  
  供应商培训有助营造政采更好的发展环境
 
3.jpg
 
  这些年,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中,恶意或无效的质疑投诉占有较大比重,给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而对供应商进行培训,让他们知道在制作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一些失误,从而就能减少投标失误的概率;如果进行串标,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如何正确使用供应商的救济制度,不能滥用、恶意使用,否则后果严重等。了解这些知识能让供应商更好的参与政府采购,同时也会一定程度减少恶意或无效质疑投诉的概率。
  
  法律的理解适用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4.jpg
 
  在此次研修班上,我国资深招标专家、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曹石林作为授课老师,给大家讲解了政府采购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以及招标文件的理解与投标文件的编制。
  
  “我以前听说串通投标很难获得证据,但现在知道《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出台后,对串通投标做了新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有六种情形,不管是否真的串标,只要出现就被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位供应商说,听老师讲解法律条件跟自己读不一样,理解的更透彻,更到位,记忆更深刻。
  
  视为串通投标的六种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在实际操作中,曹石林老师介绍了如何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例如要读懂招标文件的正负偏离和实质性要求等;如何制作投标文件,减少投标中的一些失误。投标人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等。
  
  典型案例深入浅出 易于理解吸收
 
5.jpg
 
  业内资深专家、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作为授课老师,通过25个典型案例剖析讲解了供应商如何避免踩坑,供应商如何正确维权,而不是捣乱政府采购市场。
  
  与会供应商认为25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生动活泼,易于理解吸收,很有实用价值。
  
  供应商超经营范围投标,可以吗?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不了上年财务报表,怎么办?潜在供应商能质疑中标结果吗?“自杀式”质疑应该被受理吗?供应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材料进行质疑,如何处理?员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公司可以不负责任吗……
  
  这一系列的问题,让供应商在具体案例中理解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直观易懂。
 
6.jpg
 
  每次下课后,授课老师总是会被参会供应商团团围住,解答他们各自参加政府采购时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正是“老师倾囊相授,学生认真学习”。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