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制订管理办法
上海黄浦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作者:黄浦采管办 发布于:2019-05-06 15:31:50 来源:上海财政局
为规范预算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制订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本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各单位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是规范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发挥主管预算单位的管理职能,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各单位应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不同业务机构和岗位之间协同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并建立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及轮岗交流、“一事多岗”制度;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依据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
三是发布内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梳理了预算编制环节、采购环节、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及其他事项等四个方面内控风险点,涉及86条具体管理措施和规定,为采购人在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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