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药品新采购:
原研药让出位置 仿制药占上大头
作者: 发布于:2019-01-24 09:46:45 来源:人民日报
药价降,还要保障用得上(一线探民生·关注药品新采购③)
核心阅读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之后,要让中标的低价药在市场上站稳,真正走向患者,还需配套政策加以扶持:定期监测医院的用药情况,并纳入考核,以兑现约定用量;创新货款结算,医保基金预付,保障药企回款速度;医保向低价药倾斜,增强患者的选择意愿;实行“超支自付、结余留用”,让医院可用医保支付结余部分补偿医生薪酬,作为激励。
“4+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药品,能否及时、充分地供应,让患者尽快得到实惠?怎么让医院、医生优先选择中标药品,使中标结果真正落地?上述问题,关系到试点改革的成功与否。
记者在上海市、福州市、厦门市调研走访了10家医院,采访了院长、医师等,由此发现:要让中标药品在医院顺利落地,可以运用一些配套政策加以扶持。
份额变化
原研药让出位置
仿制药占上大头
在上海第一批带量采购之后,国产仿制药阿莫西林的地位迎来了逆转。
原先,上海各大医院几乎没有用国内药企的阿莫西林仿制药,用的最多的是原研药——联邦制药的阿莫西林,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在第一批带量采购中,国内药企降价80%,以每片0.079元的价格,一举拿到了该批带量采购药品医院60%的用量。当年执行之后,国产阿莫西林的用量超过约定用量;第二年之后,逐渐占据了整个上海市场。
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故事,在上海带量采购之后频频发生。上海第三轮药品带量采购中,13个药品早前都是由外企的原研药占据大部分市场的。然而,这次的中标结果显示,最终只有一家外企的原研药中标,其余中标的均为国内药企生产的仿制药。仿制药占据了上海市场的大头,原研药让出了“老大”的地位。
国家试点结果,也与上海第三批带量采购的结果相似:22个仿制药占领了60%的市场份额,原研药享受了10多年的“高价盘踞市场”的待遇,或将就此终结。
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过程,预计将先从用量较大的慢病领域发端,再延伸到手术、重病、大病、特殊病种领域。一些用药量较大的心血管内科医生认为,长期以来,原研药的工艺、质量体系、临床疗效,要比仿制药好。在重大手术或术后康复期间,不敢轻易给患者使用仿制药,而是会优先使用原研药。病情进入稳定期后,才会考虑用仿制药。
医生的谨慎有其合理性。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刚刚起步,评价之后的保障措施,比如质量追溯、临床疗效评价工作等,仍有待完善。据了解,有些国外药企,每年在药品不良反应追溯方面要投入上千万元,以确保药品临床疗效。国内的相关“补课”工作,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有助推动同质等效仿制药更快、更好地替代原研药。
约束医院
定期对账监测用量
创新结算加速回款
仿制药价低质不低——要让医生和患者相信这点,医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加深人们对一致性评价的认识,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指导,并让医生引导患者改变用药习惯。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和仁济医院,就多次对医生和护士进行带量采购药品的相关培训,并对患者的用药习惯开展宣传。一段时间后,医生和患者对降价药的认知度很快得到提高,用药量也能够超额完成:如阿莫西林在仁济医院的采购率,当年就达到了114%。
要配套执行中标结果,确保中标药品供得上、买得到,除了广而告之药品质量,还有两件事要做。
一是完成约定用量,这也是药企愿意降价的原因。在带量采购的后续工作中,上海采取了几项措施,来保证医院对中标药品的使用量:每月给医院寄对账单,要求本年度的用量不能低于上年;定期晒医院采购数量排名;建立第三方评价系统,医院在完成中标药品使用量指标后,用中标品种和非中标品种需符合1∶1的要求;落实带量采购情况,要纳入卫生部门绩效考核。这些措施,就像给医院戴了“箍”,只有按约定量用药,才不会被念“紧箍咒”。
二是解决回款“老大难”问题。一般来说,医院回款周期为3个月到6个月,甚至超过1年,这会影响药企的日常运行。国家试点地区创新货款结算方式,医保基金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预付医疗机构,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医保基金直接向企业预付药款。
上海、福建的实践经验表明,由第三方预付资金等方式,能大大缩短药企收回货款的时间:上海药事所代医院预付药企55%的货款,交货时付40%,清算后再付剩下的5%,医院30天内必须回款给药事所;福建省医保基金为医院设立了周转基金,医院收到药品后,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货款,药企收回货款的时间控制在25天以内。
激励使用
医保向中标药倾斜
切断以药补医链条
中标低价药,如何让患者更爱选、医生更爱开?
首先,国家医保局将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患者用药。国家医保局制定了两年到三年的缓冲期,之后逐步降低原研药的医保支付标准,促进仿制药取而代之。上海在带量采购之后,即照此实施,效果理想。上海大幅降低原研药支付标准,提高原研药个人支付的比例,患者在用药的时候会考虑费用问题,从而转向选择仿制药。
其次,借鉴福建经验,采用“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超过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部分,医院自付;低于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部分,相当于省下来了资金,医院便可以自己支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薪酬或购买医疗设备等。
提高医生开药积极性,还要保障医生合理的薪酬水平,并切断“以药补医”链条,实现医药利益分离。这要求“腾笼换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服务价格上涨的一部分用来补偿医生的薪酬。
从长远来看,国家组织“团购”药品,需要配套地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生薪酬制度。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就下了“狠招”,药品采购改革省出的50多亿元,用来提高医生薪酬水平;取消绩效薪酬与科室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相挂钩的分配模式,采取按工分计算的年薪制。22家市公立医院职工的年均收入,从2011年的4.22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0.43万元。(李红梅 申少铁 邱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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