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9-02-11 14:04:25 来源:国家统计
一、调查目的
了解掌握全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情况,为各级政府、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供决策和深化管理改革的依据;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采购执行情况的有关指标,包括采购预算、实际采购金额、采购组织形成、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等。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形式
本调查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和季报。
本调查制度由财政部(国库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政府采购规模等有关综合统计数据每年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公布。有关综合数据可与其他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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