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福建福州再加一次培训!
作者: 发布于:2018-11-07 08:33:20 来源:
那些因为没能参加而苦恼的小伙伴们~~~对,说的就是你~~~。小编在这里宣布一个好消息!主办方将于11月9日-11日在福建福州再加一期培训班!
现通知如下:
各政府采购相关单位:
近年来,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举报案件呈高发态势,不少问题还上升到了行政诉讼。这与供应商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有关,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
与此同时,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还在密集出台(或调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3处修改,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去年以来已进行两次修改。
新的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准确理解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相关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不仅是规范操作、有效降低质疑投诉的需要,而且也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对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也进行了重点规定,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专职人员的政策执行和操作水平,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拟于2018年11月9日-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班。
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15年来,已成功举办40多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受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供应商委托,还多次举办政府采购专场培训。截至目前,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已成功培训从业人员4万余人次,获得了业界广泛认可。
培训结束将颁发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现将此次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全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点梳理;
2.87号令精细解读;
3.非招标方式的选择与适用;
4.如何应对质疑投诉及94号令解析;
5.财库〔2018〕2号文详解;
6.评审专家的使用与管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9日(周五)-11日(周日)(11月8日14:00-18:00报到;11月11日上午12:00领取培训证后返程)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具体地点待定)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99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老师讲课费、老师差旅费、前期组织及现场服务费、培训合格证制作费等。培训食宿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不含纸质资料(提供电子版课件),如需要,每套需加收30元印制费。
(二)付款方式:培训费须10月31日前转账,如因特殊原因已报名却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周告知,否则不予退费。
银行转账信息: 名 称:北京熹艺文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200 2517 0920 1011 502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北洼路支行 汇款注意事项: 1、单位汇款时需备注(福州培训); 2、个人汇款需要写备注(福州培训+单位); 3、培训费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须在10月31日前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caigou2003.com/reg/fjbm2018/
六、培训联系方式
万老师:13681486927(可加微信);010-88587089-666
吕老师:15010767010(可加微信);010-88587089-803
七、本期学员专享福利
本期学员赠送价值300元(33天)易采通VIP会员,会员可观看所有老师视频讲课,同时也可享受案例点评、视频课堂,有问有答、亚利聊政采等更多为政采业内人士提供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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