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PPP回归提供公共服务的本源
山东开展PPP“规范管理年”活动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健康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PPP目标定位,找准发展路径,优化项目管理,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开展PPP“规范管理年”活动,促进地方各级政府始终聚焦聚力PPP高质量发展,及时对不规范行为点刹车,确保项目主体合规、客体合规、程序合规;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防止项目支出责任“固化”、支出上限“虚化”、运营内容“淡化”、适用范围“泛化”问题,切实严控财政承受能力“红线”、守住债务“底线”、搭好规范“天线”、明确适用“界线”;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营造系统、规范、高效的PPP改革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坚持规划统领指导、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激活民间投资、抓好已入库项目整改、加强新项目论证管理、规范项目采购流程、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完善项目运营管理、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咨询机构选择、实行项目“严进严出”、加强示范项目督导、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强化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强化项目库融资功能管理建设等19条具体规范管理要求。其中明确了该省推广PPP模式的重点领域,强调要加大运用PPP模式盘活优质公用设施存量资产工作力度,化解财政支出压力和地方存量政府债务。大力推动幸福产业发展,加大旅游、文化、医疗、教育和养老等领域PPP应用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对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打造农业新六产和实现乡村振兴。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新建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基础上,对供热、供水、养老服务等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加大PPP模式应用力度,拓展民间资本参与空间。
山东省财政厅在《实施意见》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已入库项目梳理,按照相关规定,对尚未签约的项目,完善项目资料,确保规范运作;对已签约的项目,积极与社会资本协商,进一步优化项目运作机制,切实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要加强新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做实评价论证,凡全部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最高年度达到或超过8%的地区,停止新上政府付费和财政补助超过50%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对全部PPP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严格限定PPP模式应用范围,严禁将非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项目,以及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要规范项目采购流程,政府及政府部门对社会资本的采购要严格履行资格预审程序,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从严审慎选择其他采购方式。未入库项目不得进入采购程序。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严格履行资格预审程序,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从严审慎选择其他采购方式,未入库项目不得进入采购程序。强化合同执行管理,综合考虑各方风险管理能力和项目回报机制等因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风险,确保项目各方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不得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为严控项目融资风险,《实施意见》强调,将督促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方依法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和担保方式,坚决杜绝通过明股实债、保底承诺、回购安排、固定回报等各类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变相融资举债。对存在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问题不予整改的项目,省财政厅将按规定严肃追责,并实施强制退库。
(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