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大连举办政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8-05-03 08:00: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近年来,政府采购法规、招标投标法规密集出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3处修改,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对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了重点规定,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8〕28号)中明确,从5月1日起,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登记信息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代理机构从名录中暂时移出并暂停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待其登记信息符合要求后予以恢复。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策执行和操作水平,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拟于2018年5月15日-17日在大连市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
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13年来,已成功举办40多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受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供应商委托,还多次举办政府采购专场培训。截至目前,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已成功培训从业人员3万余人次,获得了业界广泛认可。
现将此次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如何编制采购文件【1天】
2、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点讲解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解读【0.5天】
3、87号令【0.5天】
4、94号令解读【1.5小时】
5、大连地区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经考试通过后将获得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5日(周二)-17日(周四)(14日10:00-20:00报到,17日12:00领取培训证后返程)
地点:大连市(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99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等)。本次培训食宿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本次培训本着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理念,原则上不再印发纸质资料,参会学员可自行到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易采通微信公众号上下载课件,如确实需要纸质资料,每套需加收30元印制费。
(二)付款方式:培训费须5月10日前转账,如因特殊原因已报名却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周告知,否则不予退费。
五、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链接需要先注册再登陆。
六、本期学员尊享福利
本期学员赠送价值300元(33天)易采通VIP会员,会员可观看所有老师视频讲课,同时也可享受案例点评、视频课堂,有问有答、亚利聊政采等更多为政采业内人士提供的优质服务。
七、培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董老师:010-88587089-628;13911628053(微信同号)
吕老师:010-88587089-803;15010767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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