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梳理看这里!三月重要PPP政策文件及活动了解一下
3月重点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
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在政府债务方面要求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坚决制止无序举债搞建设,规范举债融资行为;重点审查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情况;合理评价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合理性。同时,应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8〕14号),提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将由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起草。
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3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由发改委公布,施行之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废止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如下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提出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推进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文化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供给;以标准化提升服务品质,提升满意指数;加强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共建共享;实施系统营销,塑造品牌形象;加强规划工作,实施科学发展。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随着近年来运营里程迅速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加大。为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文件提出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有序统筹规划建设运营,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防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加大综合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措施。
6.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对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作出如下通知: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自收到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的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起,原则上于1个月之内下达各市县级政府;及时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着力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提出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的直辖市及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省,由于实施重大建设项目造成补充耕地缺口的,可申请国家统筹补充。“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
8.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35号),提出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国家发改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0.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提出国有金融企业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不得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本金。
3月重要活动
1.2018年全国两会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两会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18〕14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2.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在京召开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于2018年3月24至26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本届论坛以“新时代的中国”为主题,围绕高质量发展、财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金融政策、全面开放新格局、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制造、创新与未来等一系列重大议题进行探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是“两会”后首个国家级大型国际论坛,旨在“与世界对话,谋共同发展”,是中国政府高层领导、全球商界领袖、国际组织和中外学者之间重要的对话平台。自2000年创办以来,为推动中外发展政策交流与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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