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聊政采(133):互联网时代 如何对政府采购中的价格欺诈说NO?
前几天媒体披露,泰国某夜市只要知道你是中国游客,结账时价格就会翻一番。这种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在政府采购市场上也有存在吗?
价格欺诈与差异化营销有很大的区别。差异化营销是在充分考虑产品差异、顾客需求差异、服务差异等因素的基础上,因为投入成本费用不同而产生价格不同。比如,企业对不同配置的产品,设定不同的型号,而不同型号的产品又分别有不同的价格。
价格差异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正常低价。因充分竞争导致合理低价中标;二是异常低价。通常是供应商为谋求中标,报出赔本低价,再去以次充好交货;三是价格虚高。供应商试图靠信息不对称获取超额商业利益,表现在政府采购市场上就是,企业对相同配置的产品制定不同的型号、名称,以“特供、专供”的名义,堂而皇之地大幅提价,谋取高利。这种在同一时间和空间,采取同质高价的行为,就属于价格欺诈。1996年春晚小品《打工奇遇》,巩汉林的“宫庭玉液酒” 一杯卖180元,把赵丽蓉吓傻了。酒还是那个酒,黑心酒楼稍一包装用来忽悠顾客,价格就翻上了天。
在政府采购中,这种“宫庭玉液酒”也可见踪影:一款网络交换机市场价格3万元左右,但针对政府采购用户,配置没有改变,型号上加了一个字母,价格翻了两倍;某彩电公司,电视型号6000U,到了政府采购市场变身为6000E,价格也翻了一倍左右。有人将价格欺诈描述为:无良供应商睁眼做局;某些采购人眯眼摸鱼;代理机构瞪眼叹气;监管部门红眼着急;吃瓜群众义愤填膺。
那么,应该如何破解政府采购中的价格欺诈呢?
《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如何认定市场平均价?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办法。美国对通货膨胀率统计方法的改进,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美国联邦政府每年大概要花费两亿多美元去调查通货膨胀率,每年衡量12次。由于价格变化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所以花了这么多的钱搞不清楚通货膨胀率是经常发生的大概率的事。2007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两位经济学家在网上时时抓取价格,动态更新数据库。这个“亿万价格项目”(Billion Prices Project,简称“BPP”),搜集了500万种货品的价格,遍布70个国家的线上零售商。这些从网上时时收集来的动态价格可谓价格大数据,把它们平均后用来衡量通货膨胀率,既是可靠的,也是及时的。这种做法,可以更准确地发现通货膨胀的走势、特点,大大优于政府花巨资推出的月度通货膨胀率。另外,谷歌首席经济学家哈尔·范里安用谷歌巨大的网上价格数据库,创建了“谷歌价格指数”,也可以随时发现价格变化和通货膨胀情况。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前列的电子商务大国。2017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增长较快,超7万亿元,其中实物零售额5万多亿元,非实物零售额近两万亿元。政府采购市场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部分,也不可避免地走向网络化、电商化、融合化。财政部副部长刘伟指出:要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建设“全国一张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第三方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目前的“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据我们全媒体平台了解,广东、浙江、海南等地的政府采购建设了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特别是天津市已通过网络爬虫大数据工具建立了价格监测机制,每天实时监测主流电商价格。如果发现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自动下架。这是利用互联网手段和数学模型解决市场平均价难题的有益尝试。如果大力推行这种做法,相信政府采购领域的价格欺诈行为,将会失去藏身之地。
亲爱的政府采购同行,上述观点你认同吗?欢迎在留言板上继续讨论。也欢迎大家把采购实战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提出,那里有专家答人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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